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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要小心 车辆“对头停” 小心被处罚

大家车网 2009-11-24 12:54 来源:易车网 作者:周佶

把车乖乖停入停车位就万事OK了吗?现在可要注意了。即日起,昆明市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车辆,要按顺序方向依次停放。否则交警部门将对违反规定逆向停车的车主进行最低50元的处罚。

昨日上午,明通街沿线停车位早已停满车辆。市民王先生驾车缓缓行驶寻找车位,碰巧,一辆微型车正准备离开。抓住时机,前车刚离开,王先生立即将车停入空车位。为抢车位,王先生根本没注意到,自己的车和其它车方向不同——逆向停车。

一旁的交警见状,立即示意王先生调转车头,与其它车辆同向停放。“逆向停车不对吗?”王先生有些疑惑,在他看来,只要按规定停进停车位就不存在违规。王先生重新停放好后,交警微笑放行。

现场执勤的昆明市交警支队一大队5中队李警官表示,部分车主还没有顺向停车的意识,大多像王先生那样,认为只要停入车位就不违规。事实上,按《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应按顺序方向依次停放。逆向停放也属违反交通法规。

2004年起,昆明市主城商业区或办公区的道路边便设置了临时停车泊位,并规定“顺行方向、按位停放”。但长期以来,一些车主为图方便,常常逆向停车。这样就使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车辆经常“头对头”,既不美观又不整齐。近日,昆明市“四创两争”指挥部要求整顿路内停车泊位的停放规矩,规范车辆停放。

据了解,目前交警已在各大队辖区各停车位及拥有停车位的单位进行宣传,并与单位签订了《机动车规范停车责任书》。其中提到:在临街一侧单位用地(或临街停车场)范围内停放机动车的,应当保持车容整洁,即每排机动车的车头朝向为同一方向。同时,单位门前无合法停车泊位的,门前的人 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内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含前来办事的车辆)。

目前,交警对逆向停车的司机主要进行宣传教育。近日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最低5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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