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9-24 14:56 来源:易车网 作者:冯琳 杨毅 王栋 王炳亮
【大家车网天津讯】9月24日,交管局就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酒精含量检验做出三条规定。
具体包括:一是采集涉嫌酒驾违法者血液须使用统一配发的酒精检测专用采血管,禁止使用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采血管,以保证采集涉嫌酒驾违法者血液的检测质量;二是涉嫌酒驾违法者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后,应在1小时内将嫌疑人就近带至医疗机构抽取血液,及时将抽取的血液送天通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酒精含量,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送检,须在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后12小时内送检,凡违反上述时间规定的需书面说明原因;三是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实行随送随检制度,送检人应在鉴定中心等候领取检验报告,不能在鉴定中心等候领取报告的,须说明情况后在12小时内到鉴定中心领取。(文/渤海早报 记者:冯琳 通讯员:杨毅 王栋 王炳亮)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