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9-22 08:46 来源:易车网 作者:
经过长达半年的侦讯和审理,江门荷塘治安员李章才、四川人魏建洪无辜被杀害案件终于在昨日审理终结。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彭东伟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彭东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原告魏建洪家属472429.45元。
公诉机关:
手段恶劣建议“斩立决”
庭审当中,江门市检察院指控说,今年3月23日凌晨,被告人彭东伟酒后想到中山古镇按摩,在搭乘摩托遭拒后,被酒精麻痹了大脑的彭东伟,把怒火撒向旁观的群众,拿出一把20多厘米的可折叠小刀,朝旁观的魏建洪刺去,后又在逃窜过程中把治安员李章才乱刀捅死,最终导致2人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东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十分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议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并立即执行。
律师:
有悔罪表现应轻判
庭审中,被告人彭东伟放弃聘请律师辩护,由法庭指定辩护人段飞良律师为其辩护。段律师就被告人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参与了法庭辩护,认为量刑上可以轻判。
辩护律师段飞良认为,案发后,被告人彭东伟被捉拿归案后,其认罪态度好,在原告提出民事赔偿时,也表示愿意赔偿经济损失。
争论焦点:
醉酒犯罪要不要轻判?
针对辩护律师提出的被告人属于醉酒后犯罪的事实,提议法院在判决时可以考虑轻判。法院认为,经查明,被告人彭东伟确实在案发前饮酒过量,但他酒后无视自己行为的后果,持刀肆意杀人致2人死亡,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被害人家属:
我丈夫是无辜的
庭审时,记者联系被害人魏建洪的妻子蒋女士,当她知道杀害丈夫的凶手被判处死刑时,压抑不住内心的痛苦,掩面痛哭。
蒋女士说,她和丈夫共生育有两个女儿,大的今年14岁,小的4岁。“现在女儿读书的钱,我手头都紧张。”蒋女士说。无奈之下,只好把两个女儿全部送回老家,放在亲戚家寄养。
“恨!”对于民事赔偿的40多万元,蒋女士称尽管凶手对索赔没有异议,但要拿到手则“根本就不抱希望”。对于凶手,她也无法原谅,“我丈夫是无辜的啊。”
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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