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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不对飙车肇事案抗诉

大家车网 2009-07-31 07:27 来源:易车网 作者:周春林

本报讯 昨天,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决定,不对西湖区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所作出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死者父亲谭跃表示,这个结果并不出乎意料,但他会向更高一级的检察院提请抗诉。

7月20日下午3时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7月24日,死者谭卓的父亲谭跃以特快专递邮件方式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以法院对胡斌的犯罪事实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不当,应以“其他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严加惩处为由,请求检察机关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

昨天下午,杭州网上刊发了一份通告。通告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抗诉申请书》之后,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请求抗诉的理由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所作出的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确定性质、适用法律方面与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认定的完全一致,量刑也在法定幅度内,故决定不提出抗诉。7月30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已将该决定以特快专递邮件方式答复了谭跃。

昨天晚上,在湖南家中的谭跃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个结果并不意外。因为如果会抗诉,他们当初就不会以‘交通肇事罪’起诉了”。但按照程序,他还是先向西湖区检察院和杭州市检察院发去了《抗诉申请书》。“考虑到在当初起诉的时候西湖区检察院应该和杭州市检察院沟通过,我对杭州市检察院能否抗诉也不抱什么希望,下一步只能是向浙江省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谭跃说。

北京市检察院一位从事理论研究的检察官认为,从程序上来讲,西湖区检察院不提出抗诉,死者家属可以向杭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杭州市检察院不抗诉,可以向浙江省检察院提请抗诉;浙江省检察院再不抗诉,还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上级检察院有这个权力,但一般不会行使。除了检察院抗诉,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但这个案子比较特殊,各方关注度太高,司法机关压力大,突破起来有难度。”

另据了解,昨天,西湖区法院和杭州市中院均表示尚未收到胡斌家属的上诉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胡斌家属没有提出上诉,法院于本月20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将于今日生效。

2009年5月7日20时许,年仅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杭州市区穿越斑马线时,被一辆飞驰的三菱跑车撞死。其后杭州当地警方认定胡斌驾驶时速为“70码”,引起舆论哗然。
 

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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