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8-12 00:00 来源: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修订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这也意味着,那些加价购买热门车的车主,其购车支出将会进一步增加。
(漫画/陈彬)
对此,有人提出质疑,如果对加价费开征购置税,是否表示国家默认了经销商的加价卖车是合法行为?《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显然加价卖车是违反《价格法》规定的。
而现在国税局要求把加价费统一开进机动车销售发票并征收购置税,也就表示加价费成为了车价的一部分,而这一车价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初的指导价,不管你是否承认,对加价费征税已经有严重的变违法为合法的嫌疑。但国税局仍称,此举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是否违法予以肯定或否定。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对于加价现象,如果只是作为个案出现,一般是不会引起过多关注的,而如今引起如此重视,并要开征购置税,表明出现加价的车型数量已经非常可观,且由于汽车加价数目相对较大,国家已经损失了不少税收收入。其实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方法可以应对解决,其一是对这部分费用征税合法化,其二是彻底根治这种乱收费现象保障消费者权益,不该收的税坚决不收。显然,后者的操作难度要比前者大很多;又显然,有关部门聪明的领导们选择了最简单最可行且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法。
加价提车本是一种经销商的乱收费行为,乱收费还可由国家进行监管制止。而现在国家要对乱收费行为的这部分费用进行征税,合起来是不是就可以称作乱收税?收税是国家行为,连国家都乱收税了,请问还有谁能进行监督制止?请问谁还能保障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中国的汽车税负之重、税费之高是众所周知的,这也直接导致了国内的车价普遍高于国外的车价。汽车税种类繁多,生产阶段有增值税、购买阶段有购置税、保有阶段有车船税、使用阶段要交燃油税,此外还有消费税、进口关税以及各种过路费和停车费等,车主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为国家贡献了多少税。感谢国家、感谢党,给我们广大车主提供了一个默默奉献的机会。
如今,加价费也要征收购置税了,消费者不仅要忍受经销商厂商的乱收费行为,还要忍受国家的乱收税行为。用一句话点评:中国的普通买车人你伤不起!(文/中国汽车消费网 潘栋)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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