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8-15 09:25 来源:羊城晚报-新快报 作者:
[导读]也有部分消费者对《汽车安全服务规范》的约束力提出了质疑。有市民认为,汽车消费维权有法可依自然值得高兴,可是除了“三包”之外,《汽车安全服务规范》到底是属于怎样的法规呢?
汽车“三包”政策出台犹如箭在弦上。日前,由中消协牵头起草的《汽车安全服务规范》已进入修改完善阶段,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汽车“三包”规定将择机发布。
汽车维权举证艰难
2011年8月佛山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00万辆,成为继广州、深圳、东莞后广东第四个步入“百万车城”的城市,与此同样上涨的是汽车投诉。据统计,2011年佛山市12315中心共接到汽车类消费投诉共计556件,同比上升89.8%,远远高于全国水平。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曾透露,由于佛山没有专门的汽车维权质量鉴定机构,消费者在投诉时经常会遇到“分不清汽车到底是本身质量低劣还是使用导致的损坏”等问题而迟迟得不到解决。尤其是当车主不认可厂家的检测结果时,就需要自行进行质量鉴定,而目前国内仅有的几家鉴定机构并不接受单方面委托,如果车主要求进行鉴定还需要得到厂家的书面同意,许多维权就因“鉴定无门”告终。
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在平时保养、维修时不注意收集相关维修单据,而动辄上万元的检测费用,都让消费者在汽车消费维权时“望而却步”。况且,车主向4S店报障检测后,由4S店向厂家进行反馈、备案,中间过程少则十天八天,多则数月半年,维权之路曲折可见一斑。
“汽车的维权很多内容在法律上都是空白,如果维权起来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基本上没有消费者用法律来维权的,基本上最后都是协商了事。”一位合资品牌经销商告诉记者,由于汽车“三包”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对于机动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的重大故障,汽车厂商应如何处理并无统一标准,一些车主不得不面对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厂家与经销商的相互推诿扯皮,也让车主无所适从。
多方期待“三包”政策
在很多消费者看来,出现维权问题的时候,消费者往往是弱势一方。但在很多经销商看来,面对车主维权的时候,他们也是左右为难的一方。厂家往往一推了之,而没有厂家的支持,如果消费者因为质量问题而要求换车或者进行大的维修,那么经销商就要承担很大的损失。“实际上作为经销商,我们更希望汽车‘三包’政策能早些出台”,佛山车城内一家合资品牌经销商负责人表示,一旦有了非常明确的汽车“三包”政策,消费者在遇到质量问题后,经销商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去办事,报备厂家去解决问题,在一线汽车销售市场,经销商就能更容易地去解决消费者的售后问题。
记者在汽车三包意见稿中看到一条内容是,“车辆修理期应提供车辆给车主作交通工具”。对于这一条,多数经销商表示,这对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压力,一些店里有多辆试驾车辆的车行还好,而对于一些没有安排试驾车辆的车行来说,他们或将拿出几辆车专门来作为车主们修车期间的临时用车。这笔费用到底是厂家来承担,还是经销商自己来承担,这在以后也许是个问题。
车主盼新规能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汽车安全服务规范》出台后,不光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维权依据,同时对经销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样有帮助,“现在很多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有些是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有些根本就是无中生有,可是出于维系客户关系的考虑,很多经销商只能选择维护客户的利益最大化”。上汽MG佛山荣骏4S店售后经理认为,汽车消费新规将会就汽车如何“三包”作出明确界定,届时很多问题都变得简单多了。
也有部分消费者对《汽车安全服务规范》的约束力提出了质疑。有市民认为,汽车消费维权有法可依自然值得高兴,可是除了“三包”之外,《汽车安全服务规范》到底是属于怎样的法规呢?这项规范如果是经过立法程序确定在行业内强制执行的话,将有助于部分当前汽车消费问题的解决,如果仅仅只是一个消协制定的行业行为规范的话,缺乏强制力与约束力,汽车销售行业的一些消费纠纷还是会陷入到消费者、厂家、经销商三方难以理清的三角关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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