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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车窗被砸转砸别人的车子泄愤

大家车网 2012-08-10 14:47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

  因车子在市区两次遭人砸窗,龙湾男子张某为泄愤选择“以砸还砸”。后来,他发现很多车内都放有财物,干脆将此作为“生财之道”……龙湾警方昨天透露,龙湾系列车内物品失窃案告破,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10万多元。

  7月27日晚,停在龙湾永兴下兴村的一辆奥迪A6轿车车窗被砸,车内的手提包不翼而飞。包内有万元现金、一台笔记本电脑等,总价近12000多元;不久前,停放在永兴街道祠南村永安路上的一辆本田轿车内,也被盗了笔记本电脑和1.5万元现金。

  近几个月,龙湾屡有发生类似案件。通过调查,龙湾警方发现很多案发地都是监控盲区,因此判断砸窗贼对周边环境较为熟悉,很可能是当地人。于是,龙湾公安分局永兴派出所部署警力对辖区案件多发区域进行布控和便衣蹲点守候。

  8月6日晚9时许,派出所民警在永兴街道协和医院附近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青年男子。民警上前盘查,发现该男子身上带有逃生锤、强光手电筒等物。于是,民警便将男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男子姓张,30岁,龙湾人。经审讯,张某交代了盗窃车内物品的犯罪事实。

  去年,张某曾两次将车停在温州体育中心附近的路边,结果均遭贼砸车窗。张某说,车子接连被砸让他很生气,想通过砸车泄愤。起先几次砸车,他并没想到盗窃车内财物。

  张某交代,几次砸车窗后,他发现很多车内都放有手机、现金等财物,便心生邪念。每次作案,张某都会选择在没有监控、灯光较暗的路段,利用逃生锤等钝器砸开车窗玻璃后对车内物品实施盗窃。

  8月7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拘。警方提醒,车子要尽量入库或有专人保管,不要停在偏僻或无监控的路段。不可将车厢当保险箱,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过夜。一旦发现被盗,及时向警方报案。

责任编辑: 林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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