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8-02 07:49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翎、实习生李宜乔、通讯员交通宣报道:《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31日正式公布,并于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与此前的两个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有两个最大的不同:一是提出“环保+摇号+竞价”的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分配新模式,分配比例为1∶5∶4;二是规定已在广州市工商部门登记、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车,设定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过户转移的8个月交易过渡期,既保证库存二手车的交易问题,也防止了哄抬价格的行为。
新模式:环保+摇号+竞价
《办法》规定,全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1.2万个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广州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冼伟雄表示,“环保+摇号+竞价”新模式主要从有效解决城市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三个方面考虑,有利于实现倡导低碳环保、社会公平、解决刚性需求的三者共赢。
据介绍,单位和个人可自主选择新能源车摇号、普通车摇号、普通车竞价三种方式申请获得增量指标,其中新能源车摇号、普通车摇号加起来占了六成。
排量超2.5升需竞价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期内,只能选择参加环保、摇号或竞价的其中一种增量指标配置方式。其中,新能源车增量指标用于符合国家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办理登记,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用于中型、微型载客汽车和排气量不超过2.5升的小型载客汽车办理登记。
单位和个人使用竞价方式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办理中小客车登记,可以不受上述车型限制。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排气量超过2.5升的汽车想取得指标,需通过竞价方式取得。”
责任编辑: 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