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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案明晰中国汽车国际化发展战略

大家车网 2012-07-12 11:27 来源:pcauto 作者:佚名

加强创新体系/交通安全纳入青少年义务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王凤英2012两会议案建议之二:

  加强创新研发体系建设,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背景:产品质量问题备受关注 技术研发水平较低是根源

  质量安全已经成为眼下中国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不管是瘦肉精、毒奶粉等关系普通百姓生活质量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是楼脆脆、动车事故等工程质量问题,还是天价海鲜、旅游陷阱等服务业“黑幕”,归根结底都是各个行业的质量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已成为世界制造大国。但目前还存在质量发展基础薄弱、企业提升质量内在动力不足、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滞后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亟需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推动企业以世界先进水平为目标,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我国产品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发生的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质量问题,如食品、建筑、道路、公共交通工具等的质量问题,不仅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还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部分中国产品质量问题破坏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甚至损害了国家信誉和形象。

  几乎所有的企业对外宣传的宗旨中都有“质量”这个词,随着对产品质量问题认识得深入,很多企业发现,产品质量、特别是工业产品质量,不仅要在制造环节、检验环节严格把关,更需要在产品设计环节充分考虑质量因素。因为如果没有好的设计,设计本身不是高质量的,即使制造能力再强、检验水平再高,也于事无补。

  目标:以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保障 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一个企业的产品质量,既关乎消费者利益,也关乎企业的生存。一个行业的整体产品质量,则关乎行业形象,也是国家形象的组成部分。

  今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这是继1996年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后,国务院再出台质量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为进一步落实中央部署,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必须加快我国创新研发技术体系的建设。

  好的质量,首先是研发和设计出来的。近几年一些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大多与前期设计缺陷有关。传统质量理念则倡导通过在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之后的质量检验的方式进行质量管理。提出“好的质量源于设计”的国际著名质量大师田口玄一博士认为,可通过事先的“试验设计”实现产品的最优产品组合、最优质量以及最低价格。把质量管理的理念大大提升,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正是秉承预先设计产品质量的理念,日本汽车在上个世纪70~90年代逐渐超越美国同等产品的制造和质量水平,提升了国际竞争力。

  以汽车行业为例,过去,国内汽车行业提技术创新比较多,对提升产品质量关注比较少,而且很少把二者放在一起。汽车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提升质量不仅仅是制造、管理环节的问题;从整个产业链来看、从长远来看,决定汽车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是技术。制造、管理只能解决一时问题,重视技术研发、建立自己的创新研发体系,才是解决质量提升问题的根本之道。

  建议:建立鼓励创新研发体系建设和保障产品质量的机制

  虽然部分企业已经意识到构建创新研发体系对提升产品质量的重要作用,但是这个观念没有在社会更广泛领域达成共识,需要政府对技术创新改善质量的重要作用进行宣传,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激励机制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加强创新研发体系建设和提升技术实力,保障产品质量的提升。

  1、 建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设立“中国质量奖”

  世界各国政府对质量的奖励方式主要是设立国家质量奖。目前,已有88个国家设立了“国家质量奖”。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建议借鉴国外政府质量奖励经验,建立我国质量奖励制度,设立“中国质量奖”,以此激励我国企业不断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管理,增强竞争能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弘扬质量先进个人。

  2、 创建优秀品牌培育激励机制,保障产品质量提升

  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支持企业依托技术标准开拓海外市场,实施品牌经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打造世界知名品牌。建立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和品牌价值评价制度,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增强品牌价值评价国际话语权。

  建议国务院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恢复启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2008年迄今,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处于暂停状态,各地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对中国名牌评价工作能否继续开展非常关注。因此建议恢复启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推出一批我国的知名品牌,并重点扶持和培育,扩大名牌战略工作和中国名牌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恢复消费者对自主品牌的信心,才能增强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促使企业更加坚定不移的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与世界知名品牌抗衡和竞争。

  3.对通过研发提升产品质量的项目,给与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通过创新研发体系提升产品质量,企业在研发环节的投入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性,因为企业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为了增加由于企业研发创新活动产生的社会总福利,政府应该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降低研发部门创新的研发边际成本,以此才能激励企业增加研发努力水平,提高创新水平。

  政府最直接的激励措施便是对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的研发活动进行资助。我们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作相关调查,出台标准界定何种是“提升产品质量的研发活动”,并对此类活动和相关投入给予直接财政补贴和间接的税收优惠。可设立国家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质量攻关。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建议将原仅对外资研发中心以及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进口科技开发用品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政策延伸至省级认定的企业内资研发机构。

  4. 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布指标体系并对地方政府进行考核

  国务院统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发布指标体系并对地方政府进行考核。通过统计和考核,推动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由注重“量”转变为注重“质”,真正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5、对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的企业,可树立为行业典范进行褒奖弘扬

  在社会广泛层面,还没有形成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的观念。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树立以技术提升产品质量的观念,在各个领域选择企业或个人作为典型。

  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设立“中国质量奖”,能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荣誉感和勇于竞争的信心,提升广大企业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水平。同时,也体现政府对提高质量的主张,代表着一个国家对高质量的追求。坚持质量优先,增强质量竞争力,以质量占有市场,加强创新研发,发挥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使我国更快地跻身世界质量强国之列,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全国人大代表王凤英2012两会议案建议之三:

  建议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青少年义务教育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让更多的人们开始享受到汽车文明带来的高质量的生活。但是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在汽车文明逐渐繁荣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尤其是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社会管理层面上出现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两年的一系列事件表明,交通事故极易演变成社会事件。2011年有多起触发公众讨论的社会事件,其本质就是交通事故。比如2岁的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压,十余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最后拾荒老人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艺术家李双江之子开车与人发生口角,随即下车打人,在互联网上遭到了一边倒的谴责。这些由交通事故演变而来的社会事件,给社会主流价值观带来了一定的冲击,都能在短时间内成为舆论关注度最高的话题。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无小事,特别在社会转型期的今天,各种社会矛盾叠加,由交通事故演变出的社会事件,也正在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我爸是李刚”、“药家鑫事件”、“李双江儿子打人事件”等社会事件在2010年、2011年的相继发生,体现出一个新的变化——近年来汽车消费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随着进入新世纪以来汽车工业的井喷式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消费者成为汽车用户。在车辆保有量迅速增加的背景下,青少年汽车用户的不断扩大既是趋势,也是未来很长一段时期的发展特点。但针对青少年的交通安全培训、以及与汽车相关的素质教育还显得非常滞后。仅仅基于驾校交通法规的粗浅教育,显然不能解决年轻消费群体应对汽车社会所需的综合素质教育需求。

  事实上,青少年群体还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之一。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形势严峻。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我国2010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约占全球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居世界各国之首。

  与此同时,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14岁以下少年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美国的2.6倍。在涉及少年儿童的交通事故中,超过四分之三是少年儿童在路面上受到伤害,其中一半以上是由于少年儿童自身违法行为引起。中午和下午放学时段,是事故的高发时段,且事故一般发生在步行、骑车及乘车时。

  国家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0578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6.4%,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7872万辆,增长20.4%。按照测算,2012年我国私人汽车拥有量将超过8650万辆,百户家庭汽车拥有量将达到20辆。可想见,未来年轻消费群体在汽车使用人群中所占比例还将进一步扩大,没有一系列的交通与汽车文明素质教育的跟进,势必会阻碍我国汽车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国现行教育体系中,青少年的交通安全教育相对薄弱。而处在青春期的青少年,由于自身特点,对交通环境不会给予过多关注、难以集中注意力,客观上成为城市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极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有些青少年对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强,他们不守法、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还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围绕青少年的交通安全培训与活动,交通管理部门、基层社区、一些汽车厂商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因为这项工作原本就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多半属于各部门、各单位的自发行为,并不能够使青少年的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科学化。

  从国际上看,欧美发达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对青少年有着多层次体系化的交通安全教育,很多国家的交通安全教育是从学龄前就开始的。比如,丹麦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当孩子两岁半时,即开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被邀请加入儿童交通俱乐部;六岁时,开始在学校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八岁时开始为实现交通安全目标所应该采取的行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手段和措施。瑞典的交通安全教育同样是从幼儿抓起,当幼儿2周岁时,幼儿园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交通法规最初步、最基本的知识。

  我国现在有必要为处于学龄期的青少年,联动交通管理部门、社区、以及汽车厂商三方,开展各种方式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写进义务教育,使之成为一项基本的教育义务,则可以在源头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预防作用,以此构建和谐的汽车社会。

  为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综合提出如下建议:

  1. 将青少年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写进义务教育法

  建议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一定课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程。让学生知道各种常见的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知道有关交通常识,懂得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学生了解交通事业的重要性,培养学生文明交通、爱护交通设施的意识。目前,甘肃省政府已出台《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要求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正常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并鼓励在小学推行小黄帽路队制。此外,山东陵县在2008年已经在全县范围内将青少年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各学校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每周每班一课时,明确交通安全教育的目标,使学生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应知虑达到95%以上,并将交通安全按教育纳入学生期中、期末考试内容。

  2.在中小学普遍开展的应急避险演习科目中,加入“校车逃生”等科目

  建议学校制定阶段性交通安全教学方案,根据各年龄段展开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交通教育工作。比如,将校车行进中遇到火灾、车祸等突发事件时,如何正确逃生及避险的知识进行推广,在有校车的学校进行普及。目前这一科目已被纳入了北京市中小学生的安全培训。上海、新疆等地也陆续开展了这项工作。

  3.交通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以及高校合作,从一年级开始就进行行人、自行车、汽车安全教育

  除在教室宣教外,还要到实际现场教授驾车(需达到法定年龄),同时提倡中学生鼓励父母积极参加安全驾驶项目。学校定期邀请交警现场教学,通过真实的录像场面和事故现场,以及对被撞车辆情景场面的讲解分析,对青少年形成警示效果。

  4.在高校固定开设与汽车社会有关的自修课程

  近年来的一部分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事件,都折射出我国在汽车社会的公民素质培养上缺乏引导。为了弥补大学生这一潜在汽车消费群体在汽车社会修养上的普遍缺失,在高校广泛设置有关汽车社会的自修课程就显得极为重要,比如行车礼仪等等。

  5、加强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执行管理,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纵观很多交通事故肇事者选择事后逃逸、路人见死不救的现象,以及“撞伤不如撞死”的肇事者冷漠心态,其间反映出的不单是我国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素质问题,也折射出我们社会公共医疗资源的及公共医疗救助的匮乏不足。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受害者一方,不少肇事者的家庭也因此陷入困境,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可以降低交通事故的伤害。

  事实上,此前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对抢救费用超过强制保险限额、肇事车辆未购买强制保险以及肇事车辆逃逸尚未查获等事故中,第三人遭遇的医疗费困难给予特别经济支持。但是,自该法生效以来,救助基金制度并未真正有效实施。建议制定更具操作可行性的相关细则,并加强对基金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使这一制度真正发挥好它的社会效益。

  6、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出台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

  对比交通秩序好、交通行为规范的国家和地区,可以发现,这些国家往往都有着完善的交通管理制度,对于违章违法的交通行为处罚力度也非常严格。

  而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文明交通行为多口头倡导,对于违章违法的交通行为,多是运动式查处,时紧时松,缺乏持久性。

  去年以来,对于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开了一个比较好的头,今后希望在违章停车、超速、逆行、遮挡号牌等违章违法交通行为方面有更严格的处理措施,尤其是对受害者为青少年的交通事故处理。

  7、为应对汽车社会的加速到来,国家应有更系统、全面的基础管理规划

  由汽车消费大国向汽车工业强国转变,是企业、行业与政府的共同心愿。在全力打造汽车强国同时,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汽车社会,应是我们发展汽车文明的题中之义。实现这个目标,还需从能源、环保、公共安全、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到公民基础素质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完善,都应有立意更高的战略规划,有更贴近百姓生活的、体系化的法制体系和政策规章的配套完善。这种规划与完善,对于提升中国的整体竞争软实力,都有不可估量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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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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