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2-09 11:40 来源:网摘 作者:
为车主算笔明白账 细谈车险选择与误区(2)
◎车险三大误区
因为涉及到平时并不接触的合同与规定,许多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会选择信任推销人员或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做出决定。其实,任何一种保险里都大有学问,也容易让消费者陷入这样或那样的误区,车险自然也不例外。
◎ 全险≠全赔
也许您在购买车险时常会听到推销员提及“全险”这个词,会觉得全都保险了那自然会在事故之后得到“全赔”。其实,这是很多车主都会产生的车险误区。所谓的“全险”在法律和保险公司中都不存在,只是人们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几个主要的险种合在一起的合称,和“全赔”没有任何关系。
只有当您的爱车因为非自然原因和车辆质量原因(交通事故、被盗、自燃等)而彻底丧失使用能力后,保险公司才会根据您投保时投保金额来全额赔付,不过前提是您也要相应投保了诸如盗抢险、车损险或者是自燃险等。
◎ 保得多≠赔的多
有车主在购买车险时总会担心保障不足,以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事实上,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再多也不会超过汽车本身的实际价值。比如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投保了15万元的车损险和盗抢险,即使发生了全车盗抢事故,保险公司也只会按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赔付,最高不会超过10万元。因此,购买车险时根据实车投保即可,无需投保过高。
◎ 车险≠万全
不少车主认为买齐了车险就万无一失,出了事故就能赔偿所投的保额。其实,保险公司的定损尺度与交警的责任认定息息相关。假如一则事故的损失在30万元左右,交警认定责任比例是50%,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付之外,最多只会赔偿15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因此,安全依法驾驶才能避免更多的事故责任。
此外,任何一款保险产品都有其特定的保障范围,同时也有相应的免责条款。车主们在购买时应当仔细了解,特别是保险合同上的“重要提示”部分,必须加以注意,有不明白的地方应当让专业人员解释清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理赔时有十足的底气。
编辑小结:
以上只是对车险的简单整理,选取了最为基本的险种和最常见的车险误区为您介绍,希望对您的用车有些帮助。如果您对车险还有什么疑问或者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留言讨论,我们也会尽力为您做出解答。
责任编辑: 陶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