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2-01 08:36 来源:汽车商报 作者:
校车标准披露 部分学生或遇“无车可坐”(2)
据与会企业的相关技术人员透露,此次审议通过的《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中,取消了《意见征集稿》中绝大多数对于校车外观结构的具体要求,将标准重新定义为:“按车长6米为界,将校车的要求按轻客、大中客分开”、“校车出口通道的尺寸按轻客、大中客区分”、“发动机不强制前置,可以后置”、“原规定的‘矩型钢封闭环车身结构’(不适合承载式车身)取消要求”等,同时,“不强制ASR(驱动防滑系统)要求,只要符合制动试验即可”、“安全带不要求必须为三点式,也不要求高度可调”等内容参照此前的《意见征集稿》也有了很大的修改。
而强制规定与此前相比,有所严格。“必须安装总电源开关和应急电源开关”、“侧翻稳定角提升到35度(之前为32度)”、“地板不能出现凸台”、“必须安装硬件来限制车速。限速初步规定地面道路60km/h,高速公路80km/h”、“电器系统必须加装电源总开关与应急开关,但是不限定结构型式”、“内饰阻燃要求必须达到70mm/min”、“发动机舱必须安装自动灭火装置”、“驾驶员视野应符合GB15084视野要求,乘客门关闭后驾驶员也需要能够观察到乘客门外情况”、“幼儿校车乘客区必须是平地板”、“平行于驾驶员R点前部的区域不能布置乘客座椅”等规定都相对之前有所增加或提高。
另外一种担心
不过,上述企业的负责人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按照这次会议上审定的标准,技术成本将提高二至三成。
据了解,会议期间,一位长期参与客车企业意见的业内人士向汽车商报记者表达了另外一种担忧:标准真的出台以后,学生有可能还会面临“无车可坐”的尴尬。
他表示:“如果标准定得太高,可能在今后的落地上会有困难。如果说标准实施以后,社会可能在承担方面会有一些压力。”
据这位人士透露,目前全国校车市场的主体还是比较多元化的,有部分地区的学校还在租用公交车或者旅游公司的大巴代替校车行使接送学生的功能。而在专用校车投放市场后,上述公司将不能再参与到校车的运营,取而代之的会是有政府投资、管理的专用校车公司。而这类公司的主业就是使用校车接送学生,这也就意味着公司的收入来源将会单一化,同时由于成立公司等相关成本费用十分昂贵,“在民间资本、社会力量无法再承担这部分功能以后,地方财政会面临不小的挑战”。
如果地方政府真的因为承受不起专用校车的价格,又怕承担使用非专用校车的责任的话,很可能会出现政府将目前所有非专用校车解散的情况。“最后就会又使得孩子回到走路上学、走路回家的状态,这是一种倒退。”该业内人士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