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1-02 06:00 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齐天翔
回顾2011:车市中那些值得记忆的事儿(2)
● 汽车“三包”仍在征询意见
回顾:2011年10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举行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即我们俗称的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质检总局表示:听证会对立法提供了可贵的建议和意见,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对三包法案加以完善,但法案出台仍无具体时间表。
自2001年起,中国“汽车三包”的计划就开始进行,到了2005年1月10日,相关部门首次推出的汽车“三包”草案公示。不过,时隔七年,至今仍无定数。
中汽协指出目前推出汽车三包的时机尚不成熟,原因是配套体系不健全,会加重消费者负担,应该明确规定消费者和鉴定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编者简评:“汽车三包”多年悬而不发,使得消费者对此规定出台似乎信心疲软,对它的可操作性也持质疑态度。三包制度确实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建立,以及次品举证等。但消费者更关注的是结果,并非是一次次的纸上谈兵。
● 校车安全法规出台刻不容缓
回顾:“20死44伤”,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发生的幼儿园校车重大交通事故再次让社会关注校车安全问题。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表明,校车将享受到多项道路特权,从而为学生上学保驾护航。另外,意见稿内对校车规格、谁来监管、上岗司机需要的资质等也做出一一说明,可谓非常详实。
编辑简评:安全意识为何不能提前萌生呢?仅是“制度”出台并非是最终目的,人们更需要的是加强安全意识,以及责任感。鲜血一次次拷问着校车制度何时出台。我们等待国家相关部门给出的最终答案。
● 车船税按排量征收
回顾:2011年11月23日,在召开的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上,新车船税草案正式被通过,并宣布将会在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新车船税将按照排气量划分为7个梯度,其中乘用车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值得关注的是,4.0L以上排量的最高税额与1.0L的最低税额相差幅度达到90倍之多。
编辑简评:相比老车船税中乘用车按照载客数量划分大型至小型客车的征收方式,新车船税法级别划分更为细化,且从另一个层面在鼓励未来市场中小排量车型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但新车船税对于国内汽车销量局面不会有明显影响,而至于小排量车型是否全部等于节能减排,对此,编辑还持保留意见。
● “双反”实施 为期两年
回顾:国家商务部于2011年12月14日宣布,自2011年12月15日起,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
据商务部统计,通用、克莱斯勒等产品近年来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持续增加。尤其在“双反”调查期末的2009年1至9月,被调查产品所占市场份额大幅增加,同时价格下跌,压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影响国内产业的盈利能力。
征收“双反”税后,购买被征税的汽车的价格必然升高,并且涉及的企业的在华销售业绩也将因此受到影响。专家表示,中国对美部分进口汽车实施“反倾销、反补贴”的措施,符合世贸规则,不是一种保护主义。
编辑简评: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受直接影响就是,如果购买被“双反”的进口车,那么将花更多金钱;对于企业而言,则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被涉及“双反”的企业无疑将想办法应对,而此举将会为其他汽车制造企业在中国的竞争创造空间。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