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1-02 06:00 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齐天翔
回顾2011:车市中那些值得记忆的事儿(1)
[大家车网 新闻] 迎接新年来临的同时,似乎我们还没有细品2011年的车市变迁。过去的一年,有太多事情值得我们回首。其中包括与消费者相关的诸多新政出台,以及一些车企的发展。下面就让我们一同来回忆2011年车市的那些事儿。
◆ 政策篇:
● 京城购车需摇号
回顾:2010年12月23日,北京正式公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其中以下已在2011年开始实施:
1. 2011 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 万个(月均2万个),个人占88%。每月26 日实行无偿摇号方式分配车辆指标。
2. 非京户口居民在北京购车需连续5年以上缴纳北京社保和个税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需1年居住证明。此外,外地牌照交通高峰时段在五环路(含)以内禁止通行。
3. 更新指标无需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
编辑简评:其实说了这么多,最重要的就是现如今在北京不能自由购车。一年过去了,回首限购令让人喜忧参半。喜在限购令的实行进一步缓解了北京市小轿车井喷式增长所带来的交通拥堵;而忧在京城新车交易量降低、打擦边球获得号牌的例子层出不穷。另外,抑制了不少消费者的购车欲望。随着参加摇号的人越发增多,命中率也越来越低。面对这些,“奖池边的人”只能期盼着幸运能早点降临。
● 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取消
回顾:同样是从2011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就此为期两年的小排量购置税优惠政策,正式画上了句号。
编辑简评:为鼓励人们购买小排量汽车,从起初09年的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施行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到2010年被缩减到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再到如今小排量车没有任何购置税方面的政策照顾。其实是国家逐步引导消费者小排量车的一个过程。
从销量数据上看,去年1-11月1.6升及以下乘用车销售893.36万辆,占乘用车总量比重的68.04%。毫无疑问,尽管没有购置税优惠,小排量轿车销售量仍占主导地位。也就是说,恢复小排量车购置税按10%税率征收,并不会对车市场造成太大的影响。
● 节能汽车补贴门槛升高
回顾:随着购置税优惠政策、以旧换新和汽车下乡补贴政策的相继告退,新的节能汽车补贴政策也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被补贴的新节能车型油耗标准将相应提高。
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中显示,在纳入补贴范围的节能汽车中,百公里平均油耗将从6.9升降低到6.3升;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编辑点评:将节能汽车补贴门槛升高,对于企业而言,需要进一步提升旗下产品的油耗表现,而从第一批新节能车公式名单看,仅有49款车入围的结果,让许多与“节能”失之交臂的企业对车辆加紧改进;对于消费者而言,虽然可选余地有所减少,但能继续享受节能补贴的优惠固然是件好事,只是切记,“节能补贴”与“购车优惠”是不同的,前者是消费者购买节能车应得的补助,而不是厂商或经销商给出的让利优惠。
● 公务车改革
回顾:今年初,《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其中规定,一般公务用车(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采购标准下调至1.8升排量、18万元以内。有媒体称,这是“史上最严格”的新一轮公务车改革。
2011年11月18日,国家相关部门又制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其中明确指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L,价格不超过18万元,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L,价格不超过12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贴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紧接着,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
编辑点评:首先需要肯定的是,去年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对于“公务车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在全国范围内如何确保有效的执行,还有待观察。希望今后的路面上能少一些悬挂“W12”在路面横冲直撞的特殊车辆。公车并非有至高无上的特权,而是更应起到模范作用。
● 醉驾入刑
回顾: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酒后驾车者,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将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此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简评:“醉驾入刑”已实施半年之多,据统计,2011年5月1日至12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23.8万起,较2010年同期下降45%。其中,醉酒驾驶3.8万起,较2010年同期下降45.3%,北京、上海、浙江、湖北等地下降幅度均超过50%。由此看来,公民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更多人懂得了醉驾的严重性。不过,“醉驾入刑,重在执行”,如何能将执行力渗透到中国各个地区,是国家相关部门值得深思的问题。
『高晓松拍拒绝酒驾公益宣传片场景』
“酒不会犯错,但人会。有时你的一念之差只需0.1秒,但要复出更多的时光跟代价,醒悟酒驾从你我做起。”这是高晓松刑满释放后拍摄的公益广告中的一句话,用它来告诫人们是再合适不过了。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