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1-13 09:00 来源:Che168 作者:张颖莉
伴随车险“赔款实名制”的实施,成都多家保险中介机构暂停代垫理赔款业务
“尊敬的客户,由于近期保险公司车险政策的变化,即日起本公司将暂停代垫车险理赔款业务,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原谅……”近日,奥迪车主孙先生收到了成都某保险中介发来的这条短信,让他心里咯噔了一下。“当初之所以选择在他们(中介)那儿买保险,不就是看重他的服务好、省事吗?可是现在修车还要自己垫款,一下子就变得麻烦了,怎么会这样呢?”
孙先生的遭遇绝非个案。上周从成都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为防范骗保等违规行为,从11月1日起,成都开始全面实施车险“赔款实名制”制度,今后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的赔款将直接转账到车主提供的同名账户内,赔款现金支付将成历史。记者同时获悉,正是伴随该政策的实施,成都多家保险中介陆续宣布暂停车险赔款“代垫款”业务,原因是“存在道德风险”,也正因为如此,不少车主发觉,车险理赔突然变得没以前那么方便了。
支付新规旨在防骗保
保险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此前现金支付方式存在不法分子欺诈漏洞,新规就是为了防骗保。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保险公司经常接到一些投诉,车主称其车辆登记出险次数明显高于实际出险次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车主为了省事把车辆交给维修厂,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些不法汽修厂便会人为制造一次较大事故现场,骗取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金,有时候2000元的损失会被夸大至1万元,由于车险赔款多以现金形式支付,多出来的赔款就悄悄地流入不法汽修厂或代理人“囊中”。而车主们往往是在第二年续保时才发现,维修记录凭空多了,赔偿的金额也大大超出自己的预期。
记者获悉,为堵住车险骗保漏洞,切实保护车主利益,日前中国保监会和四川保监局先后下发通知,要求从2009年11月1日起,车险理赔款全面实施“零现金”:除被保险人特殊要求领取现金外,各公司车险赔款一律采取转账、汇款、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
最近出险最好现场报案
据了解,车险“赔款实名制”的实施只是近期保险业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系列举措之一,一些4S店人士向记者透露,近期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比以前更严了,比如一些保险公司就明确规定,车辆出险后,须由当事人或被保险人现场报案,如果车主非现场报案,不仅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索赔权益,甚至有可能遭拒赔。
“原来车主可以直接把车开过来,由我们代报案,但现在这块管得很严了。”一些4S店建议车主,“现在一旦出险,车主最好在现场立即报案,如果还是像以往那样把车交给4S店处理,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索赔。”
城南某4S店的客户经理张先生告诉记者,近期不少4S店都接到一些保险公司的通知,要求已经出险三次及以上的车辆一定要在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如果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而直接将车开到了4S店修理的话,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新规实行 有人欢喜有人愁
车主:希望理赔更便利
“赔款实名制”原意在于保护车主权益,但从受访车主反应来看,大多数车主似乎并不领情。
“原来出险后直接把开到修理厂,修好车后直接开走就可以了,现在不仅很多手续需要自己办,而且还需要自己垫款,这也太麻烦了。”车主陈先生就担心,“像我们工薪阶层,一个月收入也没多少,车还是贷款买的,还没还完,如果出了什么大的事故,一下子需要拿上万元甚至更多维修费的话,还得借钱垫付,这多麻烦啊。”此外,随着“赔款实名制”的实施,车险赔款什么时候能到账也成为车主关心的问题。据了解,由于之前各家保险公司理赔方面的规定比较模糊,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一些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车主就曾遭遇过3个月赔付款才到账的情形。
对此,记者从成都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按照新《保险法》的规定,如果责任明确,车主将在10日内拿到理赔款。业内人士称,尽管车主在新规实施后不能再享受到以往的便利服务,但却可以清楚知道保险维修的具体维修项目,避免出现车辆被重复碰撞的情况。
保险中介:担心客户不理解
“以前承诺的代垫维修金,现在赔款直接打到客户账上,的确有点不好处理。”成都某保险中介相关人士上周告诉记者,以前车主出险后直接把车交给中介机构,由中介公司负责找修理厂维修并垫付理赔款,修完后保险公司把款直接打到中介公司账上,车主全程不用操心,“可是现在保险公司直接和车主对接,对保险中介来说这样使得理赔手续更加繁琐。”记者获悉,由于流程繁琐及道德风险等原因,成都已有数家保险中介被迫暂停了“代垫款”业务。
“先行赔付今后我们还是要做,但是关键是要找一个较好的办法。”该人士坦诚,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客户对此不理解,从而降低对公司的满意率。
汽修厂:有人担心有人很欢迎
“其实车主也知道,如果是我们代为索赔的话,很多时候是站在他们的角度去考虑,往往能让他们的车得到很好的维修和赔付,现在不能这样了,其实他们也不愿意。”采访中,一些4S店负责人表达了他们的看法,该人士表示,4S店代理保险业务是汽车售后市场发展成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代理赔的操作也越来越透明和规范,不可因噎废食。
但对于新规定,也有汽修厂表示欢迎,他们表示这样可以省去等赔付的时间。陈先生是城西某汽修厂的负责人,他表示新政策实施后,车主必须直接把维修费交给汽修厂,而原来受委托办理车险理赔将花去他们几天时间。陈先生说,这样汽修厂的资金流会明显加快。
特别提醒
部分4S店建议车主,新规实行后,如果出险,车主最好在现场立即报案,如果还是像以往那样把车交给4S店处理,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索赔。
车险赔款推非现金实名支付
? 今年9月,中国保监会曾出台《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而日前四川省保监局出台的《通知》,则是对中国保监会出台文件的进一步落实。在这份《通知》中,保监会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严格管控资金支付风险,鼓励被保险人采取非现金方式领取赔款。通知规定,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各公司引导被保险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领取赔款。赔款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对于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各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支付结算规定,对1000元以上的赔款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在车险赔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要对客户进行理赔服务回访。
? 《通知》同时指出,保险公司要加强事故车赔付前的查勘定损,并经详细审核后凭修理单位提供的被保险人授权书、维修清单及发票支付保险赔款。对于不能提供被保险人真实联系方式、授权书的修理单位,保险公司不应与其续签"直赔"协议。
我省建立信息平台严控风险
? 从四川省保监会了解到,调研显示车险假赔案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保险机构存在车险理赔管理粗放,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保险机构对事故车修理单位管控不力,个别基层机构和理赔人员内外勾结虚构假赔案、扩大损失程度。假赔案严重侵犯了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形成了极大的经营风险隐患。因此,今年年初以来,我省保险业已建立了商业车险理赔数据库和商业车险自主查询平台,投保市民可以直接登陆各自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网站上查询相关的投保信息。这样一来,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公司信息共享防范承保风险,同时让车主更了解车辆的承保和理赔信息。
? 此外,四川省保监局出台的《通知》还要求逐步建立高风险车辆信息查询平台,在行业内实现信息共享,打击虚假理赔。四川省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在四川已建立的商业车险理赔数据库平台上,建立高风险车辆信息查询平台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该信息平台争取在明年一季度内建设完毕"。另据透露,我省还将制订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行业基本标准,明确车险小额赔案简易处理流程和标准化索赔手续,制订大额案件赔款预付条件和管理办法,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最快出台时间将在今年底。
责任编辑: 陶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