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05-11 00:00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
克/菲火速结盟 全球车业重组拉开序幕(1)
陷入困境的美国第三大汽车厂商克莱斯勒公司4月30日发表声明宣布申请破产保护,这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主要汽车企业第一次通过申请破产保护谋求重组,也是在全球金融海啸影响下,全球十大车企中第一个宣布进行破产重组的汽车巨擘。与此同时,克莱斯勒公司正式宣布,与意大利汽车制造商菲亚特公司结盟。这次由奥巴马政府提倡的是所谓“外科手术式破产”,预计整个过程将在30天至60天之内完成。
取长补短快速结盟
这个联盟之所以能够快速结成,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双方的“一拍即合”。该重组协议将使克莱斯勒和菲亚特充分优化各自的生产基地布局及全球供应商基地,并使双方都能够拓展进入到更广泛的市场。
相关交易完成后,克莱斯勒的股权构成将发生很大变化。志愿员工受益人协会(VEBA)将持有新公司55%的股份,而美国和加拿大政府将按比例持有合计10%的股份。在开始阶段,菲亚特将持有克莱斯勒20%的股份。同时,菲亚特有权分3次再增持15%的股份,但增持的前提条件是:在菲亚特向克莱斯勒提供可在美国本土生产的、燃油经济性达40MPG(相当于5.875升/百公里)的车型平台后,菲亚特可增持5%的股份;在菲亚特向克莱斯勒提供可在美国本土生产并应用于克莱斯勒车型的节能发动机系列产品后,菲亚特可再增持5%的股份;最后5%股份的增持要求是:菲亚特需向克莱斯勒提供其全球经销商网络以推动克莱斯勒汽车产品的出口。同时,在克莱斯勒未完全清偿美国政府全部贷款之前,菲亚特不能控股克莱斯勒。
不难看出,在菲亚特持股比例超过30%后,菲亚特将开始向克莱斯勒开放其全球营销网络以推动克莱斯勒在海外市场的表现。相比自己建厂和开拓品牌渠道而言,利用克莱斯勒的品牌和经销商渠道将会为菲亚特减少很大一部分入市成本,二者可谓“取长补短”。
克莱斯勒断臂重生
美国的《破产法》规定,美国企业破产的情况分两种:破产保护和完全破产。根据美国《破产法》第七章,如果申请完全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而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此次克莱斯勒是申请破产保护,不同于破产清算,这就为自己的重生留下了时间。
与常见的耗时数年的破产程序不同,这次破产案的最大特点是,企业将通过进入法院监管程序,以保护所有相关方的利益为条件,尽快出售资产。
克莱斯勒副总裁兼克莱斯勒亚太业务首席执行官柯安哲解释说,破产保护就像清理电脑磁盘,把不用的文件清除掉,释放空间后重启。因为去掉了一些包袱,所以电脑运行会更有效率。
美国政府对克莱斯勒重组的要求之一就是改善产品结构,提高车辆的燃油经济性。如果搭载菲亚特微型车生产线和发动机,克莱斯勒就可以逐渐向生产目前更为实用的经济型汽车方向发展,从而为自己开辟出一条除去原有品牌及正在研发的新能源车型外,又开拓了一条生存之路。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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