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7-06-28 09:35 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于声远
自2007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办法实施后,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并可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为配合办法的顺利实施,北京保监局制定了配套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在行业内对快速处理事故的保险理赔流程和实务操作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实施细则的推出,将有效简化保险理赔手续,缩短理赔时限,使当事人更加充分便利地获得损害赔偿,从而实现“快挪车道路通畅,快理赔心情舒畅”的双重效果。
为方便各位记者理解具体的实施要求,我们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应怎么处理?
当事人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快速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或者告知客户到就近的定损中心办理定损。
2、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车辆以外的财产损失,应该怎么办?
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咨询具体的赔偿事宜。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情况相比单独车辆损失更为复杂,原则上各保险公司按照原流程进行处理。
3、在哪里能够领取《协议书》?
《协议书》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负责监制,免费发放给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各对外办公窗口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也可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北京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
北京保监局网站:WWW.CIRC.GOV.CN/BEIJING
4、对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的一般理赔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见附图。
5、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事故,如何办理保险公司理赔?
见流程图
6、双方同等责任的事故,如何办理保险公司理赔?
见流程图
7、办理保险理赔的每个阶段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对于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事故:
办理定损时需提供:(1)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车辆行驶证;(3)当事司机的驾驶证;(4)保险单;(5)快速处理协议书(无需其他事故证明材料)。
定损完毕,定损人员向客户提供定损单和定损照片;
对于无责方交强险无责赔付案件,需无责方签署无责方交强险索赔申请书和交强险赔款索赔委托书。
修车完毕,全责方需到保险公司提交:(1)定损单和定损照片;(2)双方车辆的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3)双方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4)全责方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5)快速处理协议书;(6)全责方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对于无责方交强险无责赔付案件,除以上材料外,需另提供无责方索赔索赔申请书、交强险赔款索赔委托书。
领取赔款时,被保险人为个人,被保险人本人亲自办理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索赔或单位办理索赔时,请直接向承保公司咨询。
对于双方同等责任的事故:
办理定损时需提供:(1)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车辆行驶证;(3)当事司机的驾驶证;(4)保险单;(5)快速处理协议书(无需其他事故证明材料)。
负责定损的一方保险公司向当事人提供材料包括:(1)材料交接单;(2)双方车辆定损单、定损照片;(3)双方保险公司定损联系单(只对于超过2000元损失的情况);
车辆修理完毕,当事人分别到各自的承保公司提交上述材料和以下单证:(1)本车的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2)对方车辆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只对于超过2000元损失的情况);(3)双方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4)本车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5) 快速处理协议书;(6)本车承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领取赔款时,被保险人为个人,被保险人本人亲自办理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索赔或单位办理索赔时,请直接向承保公司咨询。
8、如果一方当事人逃逸,另一方当事人怎么办?
另一方当事人应记清逃逸方的车型、车号、逃逸驾驶人特征等基本情况,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拨打“122”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进行处理。
根据《办法》规定,逃逸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条款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
9、《办法》实施后,当事人应该随车携带哪些材料?
当事人应随车携带《协议书》、石笔和保险单等材料,发生交通事故后,可用石笔标划事故发生时的停车位置,并在自行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后填写快速处理协议书。
10、《办法》实施后,保险理赔有何变化?
《实施细则》将客户办理理赔时所需的单证进行了统一,方便客户办理相关手续。 |
11、如何防止保险骗赔的发生?
一是北京保监局和北京交管局建立合作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对于有骗赔嫌疑的车辆,保险行业可以向北京交管局申请查阅道路录像,对嫌疑车辆进行追查,或者借助交管技术部门进行痕迹鉴定等;
二是进一步完善北京交强险信息平台,实现北京保险行业交强险理赔信息和商业车险理赔信息实时共享,对于多次出险、有骗赔嫌疑的车辆,由保险行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排查;
三、对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并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