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7-05-25 09:26 来源:TOM汽车 作者:翟元
涉嫌漏税1.95亿!中石化加油卡不给发票(1)
一个人手里有好几张卡,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资源浪费。近日,有网友向我们反映,中石化的加油卡存在不合理收费,主要表现在办理加油卡时收取用户15元的卡的工本费。为此,我们进行了相关调查。
● 低成本卡卖高价;15元没正式发票
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来到亦庄附近的一个中石化加油站,这个站点可以办理加油卡。中石化加油卡只有在中石化直营加油站才能办理和使用,加盟的不可以。
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拿出一张《中国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卡客户申请表》,表格主要是填写一些客户信息和你要办什么卡,背面是加油卡章程,主要写了办理使用和清户的方法。办理记名卡的时候需要填这张表,而办理不记名卡的话就不许要填任何东西了。
『15元卡费没有正式发票,也没有任何公章』
直到卡制作完毕,工作人员也没有说15元卡的成本的问题,直到打印出发票后,工作人员在追问下才说:“您办理200元的加油卡,有效金额只有185,另外15元是卡的费用。”而在此之前,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提示性的语言。在网上的IC加油卡知识中,我们还看到了另外两项收费,挂失费15元和记名卡消户费30元。
在开发票的时候记者注意到:正规发票只有185元的油的发票,而15元的卡的费用只有一张打印机打出来的粉色的纸,上边写着:北京服务业专用发票,而且没有开发票单位的公章和税务章。这个发票根本无法作为正式发票用。几家大的制卡公司都表示,做IC卡的成本很低,如果做的批量大的话不高于五块钱,卖15块钱的话利润比较高。
『花200元办卡,正式发票只有185元』
●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两项收费不合法
就收费依据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北京市方正律师事物所的邹道明律师。
据邹律师介绍,这两项收费是不合法的,首先它利用消费者使用加油卡这一介质进行消费的时候,强行把卡卖给消费者,而且拿不出国家物价部门批准的证明;其次在2001年9月2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明确指出: 事业单位提供经营性服务, 公交、供水、供气、供电、铁路、邮电、交通等公用性服务的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
从《管理办法》中的这一条我们可以明确看出,象中石化加油卡这样的卡是不能收费的,收费不是合法行为。
● 到底为何收费;工作人员解释不清
网上资料显示:截止2006年底,中石化共发放加油卡1300万张,如果按照北京的价格算,1300万张*15元=1.95亿元人民币!这些钱为什么要收,收了以后又用做什么了呢?
责任编辑: 杨小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