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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宣布解禁小排量车

大家车网 2006-04-14 00:00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作者:

广州市宣布解禁小排量车(1)

广州市宣布解禁小排量车(0) 大家车网

北京、上海、武汉……终于到广州了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实施意见》,宣布该《实施意见》内容已经获得市政府同意。这标志着从即日起,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广州正式解禁。具体的实施方案由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出台后,进一步制订落实。

    小排量汽车内涵有待界定

    据悉,《实施意见》首先明确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态度,指出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指出,要科学界定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内涵,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氛围,引导市民树立节能环保型汽车消费理念,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促使汽车经销商按要求销售机动性、安全性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并符合广州市场需求的产品。对符合国家上牌标准、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给予办理新车登记等相关手续。

    市区主干道限制高污染车

    《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跟踪,配合做好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配套技术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工作,并在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规范出台后,结合广州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依法实施汽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尽快发放汽车环保标志。加大汽车尾气污染控制力度,争取尽快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实施意见》要求,广州必须加快淘汰现有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对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限制在市区主干道路行驶。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畅顺。

    实施方案确定后方可上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该局正在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就细化小排量汽车的内涵、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小排量汽车在广州上路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汽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工作等,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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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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