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1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在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是国家交给上海的又一项重大任务,上海将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放管服”并重,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受益。
“一网通办”是上海首创的政务服务品牌,也是上海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更是上海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工作抓手。到今年10月底,“一网通办”已经累计实施了357项改革举措,“证照分离”“一件事”等改革经验,作为“良种”在全国复制推广。“一网通办”平台累计接入事项接近3400项,实名注册的个人用户已经接近5900万户,企业用户近240万,日均办件量16万件,全程网办率68%。
吴清表示,在营商环境的创新试点工作中,上海将充分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由政府部门管理为中心向用户为中心转变。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等进行整体性再造、一体化办理。同时,围绕试点工作中营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准入机制要求,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
二是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从政务服务向公共服务转变。这次试点工作提出来要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将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在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惠企政策、普惠金融、综合纳税、专项资金、用工就业等领域,在“一网通办”平台上推出一批新的应用场景,形成一批有更强获得感的应用成果。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从技术驱动向制度驱动转变。为使改革于法有据,这次试点工作在6个城市一共暂时调整适用了8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也将始终坚持立法先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一网通办”改革的决定》,《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已经修正和完善,《上海市数据条例》正在制定,即将颁布。我们将不断完善制度,通过制度进一步保障和推动各项改革系统化集成。
四是持续深化数据治理应用,推动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在国办、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以及兄弟省市的支持下,将贯彻落实好试点工作中关于加强数据共享要求,逐步扩大与部委、与兄弟省市之间的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全面实现到政府办事,凡是政府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不要再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予提交实体证照。积极推动数据资源赋能营商环境,实现服务资金补贴税收等政策“免申即享”“精准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