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对6家国有大行及其理财公司做出指导,主要进行两项重要安排:一是过渡期结束后(即2021年末),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二是除严格按照现行监管规定使用摊余成本计量外,理财产品(除现金管理产品)自2021年9月1日之后新增的直接和间接投资的资产,均应优先使用市值法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暂不允许对除未上市企业股权外的资产采用成本法估值。目前已适用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存量资产,应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自“资管新规”落地以来,净值化一直是银行理财产品转型的趋势。今年是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后的最后一年,距离过渡期结束只剩下四个月,银行理财市场的净值化转型已进入冲刺阶段。本次监管针对国有大行及理财子公司提出的“过渡期结束后不得新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以及“存量资产10月底前完成整改”的两项限制意味着要求变严格了,整改时间也不多了。
此外,监管部门提出针对“摊余成本法”估值新规定也有其原因。据了解,所谓摊余成本法,是将投资标的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考虑其买入时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这一估值方式使产品收益率在一般情况下都呈现正收益,产品净值看起来更稳定,甚至只涨不跌,但该方法有隐藏损益的风险,不能及时反映市场的波动对产品净值的影响。
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披露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20.39万亿元,占比79.03%,较年初和去年同期分别提高11.75和23.90个百分点,这样的数据看似符合整改预期,但部分净值化产品仍是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计量的,严格来说,产品的估值不能够真实反应底层资产的市值波动;与此同时,也存在部分理财产品错误、违规使用估值方法进行“伪净值化”管理。可见,监管部门提出的此项新规将更有利于加速推进国有大行及其理财公司净值化转型。
笔者认为,新规将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短期方面,会加剧半年以上定开理财产品净值波动。由于采取摊余成本进行估值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而且前期监管也已经进行了处罚纠正,所以受影响较大的是半年以上定开理财产品。对于这部分产品,在过渡期结束后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可能将会放大产品收益率的波动。
中长期的影响方面,在过去,理财产品通过配置低评级信用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底层资产,拉长周期提高收益,摊余成本法的估值方法可以有效降低资产的价格波动,满足投资者需求。而在净值化转型后,为降低市场收益波动性,长期的资产投资必然不会受到青睐,低评级信用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资产的需求下降,从而加剧债券市场上的信用分层,银行补充资本的难度也将随之加大。
此外,从中长期来看,理财产品竞争力可能将会下降。一方面,本来银行理财产品就有“不具备税收优惠”的缺陷,再加上“无法使用摊余成本来稳定收益率”,那么跟公募基金的固收产品相比,对于低风险偏好资金的吸引力会进一步下降;另一方面,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后,可能带来投资者整体抗风险能力的增强,于是一部分风险偏好较高的资金可能更多地流向股市,对于股市是利好的,而对理财产品的需求就会随之减少。
可见,这两项理财新规不论是对业界还是投资者而言,影响不可谓不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银行在新的理财估值要求下,新发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将明显加大,投资者要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