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获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因存在七宗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117.6万元,同时,广发银行郑州分行还有3名相关责任人因此受到处罚。
据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官网发布的(郑银罚字〔2020〕15号)行政处罚文书显示,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因1.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 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3.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4.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 5.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6.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 7.对金融产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等七宗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117.6万元。
同时,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副行长李宏伟因对该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4.5万元。
广发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助理吴恒兵以及广发银行郑州分行零售银行部员工孙俊因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1万元。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央行越来越重视各家商业银行对个人征信异议申请的处理效果,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既可以有效的降低客户提出异议但处理无果后的法律诉讼等处理成本,在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同时,又有效降低了各方的声誉风险,可谓一举两得。(记者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