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这一民生话题的受关注度越来越高。而从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来看,目前主要靠政府兜底的基本养老保险这一“第一支柱”支撑,其保障水平跟退休前的工资收入相比还存在落差。
为了给群众带来更有保障的晚年生活,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大力建设“第三支柱”——个人商业保险来弥补这一差距。近年来,金融支持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力度不断加大,其中,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就是“第三支柱”中的一个看点。
自去年5月在上海、福建等地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税延养老保险满足了群众的哪些期待?未来还应解决哪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保费允许税前列支,领取养老金时再行缴税,并享受税率优惠
什么是税延养老保险?
“税延养老保险是可享受税收优惠、满足个人养老需求的政策性保险,也是建设养老‘第三支柱’的重要探索。”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购买税延养老保险所缴纳的保费允许税前列支,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应降低,扣除限额按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中较低的数额来确定;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行缴税。从税率来看,税延养老保险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时,25%的部分可免税,75%的部分按10%税率纳税,相当于7.5%的总税率。
建筑设计师张女士的家庭是典型的“4+2+1”结构。步入中年,她面临的现实压力逐渐增加,既要赡养父母,又要抚育孩子,还要为将来养老做好规划。在税延养老保险推出后,她购买了阳光人寿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每月缴纳保费1000元。“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既能享受专业的投资服务,有效应对养老资金的投资风险,让自己拥有更好的养老保障,又能享受个税优惠,能减轻一些经济负担,是比较实惠的。”
陈华芳在上海一家外企担任主管,她说,为了在养老方面早做打算,在详细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后,购买了税延养老保险。“我选择的产品每月交保费600元,缴纳30年,固定20年领取,算下来,自己缴纳21.6万元保费,退休后总共预计可领取养老金近50万元,并可享受延税约4万元,纳税轻了点负担,养老多了些保障,这个钱花得值!”
“税延养老保险有利于应对社会老龄化压力、个人养老金不足等问题,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民生举措。”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认为,税延养老险可税前列支保费,能有效减轻投保人的经济负担,而且领取养老金时纳税税率也能享受一定优惠。这有利于激励消费者购买养老保险,让消费者更充分地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
充分释放市场潜力,须提高产品收益,培育养老投资意识
税延养老保险刚刚试点一年多,业界认为其市场前景可观。有研究认为,长期来看,税延养老保险有望为保险行业带来千亿元级的市场。
尽管税延养老保险的推出受到市场关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群众在养老保险服务方面的消费,但也要看到,一年来,税延养老保险的销售情况与市场预期存在着较大差距。截至去年底,税延养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7160万元,承保件数约4万件。市场期待已久的税延养老保险遇冷,症结何在?
“税延养老保险对消费者而言,减少投保负担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但如果税延养老保险的‘增收效应’不明显,对很多消费者来说就不‘解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考虑到税延养老保险应缴个税扣除限额距离消费者期待有差距,领取阶段税率优惠力度有待提升等因素,税延养老保险目前仍然缺少吸引力。
董登新则认为,我国群众的养老储蓄意识相对欠缺,宣传力度不够,也是包括税延养老保险在内的一些养老保险产品遇冷的原因。“投资者养老储蓄和投资的意识缺乏,而养老产品本身也存在着投资时间长,收益见效慢的弊端,因此尚未被更多投资者所接受。”
此外,一些消费者认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收益同自己的心理预期存在差距,因此购买动力还不够强。据统计,在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中,固定收益率多处于2.5%—3.5%之间,吸引力相对不足。此外,税延养老保险较为繁琐的参保程序,也让一些消费者望而却步。
业内专家认为,要进一步释放税延养老保险市场潜力,为更多群众带来更可靠、优质的养老保障,需要从多个角度协同发力。一方面,可适当加大税延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力度,并适当提高收益,以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应加强产品宣介,引导消费者为自己的养老进行合理投资。
发展养老“第三支柱”既是民生诉求也是市场机遇,应进一步加强产品创新
从目前的市场情况看,不同年龄阶段的消费者对养老理财产品的需求都在增加。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上海市民王闵昕说:“我倾向于进行长期、稳健的投资,因此对养老类产品感兴趣,如果有合适投资渠道,自己愿意为将来的养老提早做准备。”
董登新认为,养老金融产品前景广阔,但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产品品种还比较单一。“税延养老保险,以及养老目标基金、反向抵押的‘以房养老’等是目前市场上主要的养老金融产品,尚不能充分满足养老投资的需要,金融机构应进一步研发创新相关产品。这既能够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公共服务,也是金融行业自身的发展机遇。”
“养老目标基金等产品对建设养老金‘第三支柱’有很大推动作用。目前,加快养老金‘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的发展也是养老金改革的重要方面。有关部门可出台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个人更多地为养老进行储蓄,既能够让群众享受更有保障的老年生活,也可有效减轻国家的压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说。
在一些城市,居民金融观念相对不够成熟,更多人选择保守的“存钱养老”,让养老“第三支柱”难以发挥作用。对此,董登新认为,养老金融产品应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客户经营的转变,针对不同年龄、职业和地域的人进行差异化、个性化地创新,推出定制化养老金融产品。同时,还应为消费者提供更高品质、更有温度的服务,真正发挥养老金融的内在价值,赢得消费者的认同,让养老金融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如何规范税延险资金运用(延伸阅读)
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当遵循安全、审慎、长期、稳健原则,根据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坚持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实现资金的长期保值增值。
——资金运用有何条件?保险公司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应当满足资产负债匹配状况良好,资产配置机制健全有效等条件,具备较强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和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并具备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健全的投资决策体系、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大类资产配置有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资金久期、流动性安排等特点,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开展大类资产配置,拟定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和年度资产配置计划。
保险公司及其投资管理人应当根据宏观经济趋势、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特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等决策依据,明确长期收益目标、长期业绩比较基准,制定资产战略配置规划。
——风险如何管理?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内控流程,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大类资产配置、投资组合管理、各类品种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机制,对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下行风险等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保险公司及其投资管理人应当充分考虑税延养老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特征,加强负债方与资产方的动态协调,管理好长期利率风险。
(本报记者屈信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