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中,部分中介机构迎合委托人需要,执业程序“走过场”
近期,康得新公司涉嫌虚增利润119亿元引起广泛关注,康得新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本应是资本市场“看门人”,却沦为“放风者”,中介机构如何尽责归位?
虚增119亿元利润,3年审计“无保留意见”
本周,年报涉嫌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康得新公司(*ST康得)股票停牌。根据监管部门认定的事实,公司4年时间里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连续4年净利润实际为负,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可能被强制退市。
监管部门已关注到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的中介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被立案调查。
记者了解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自2012年开始为康得新提供审计服务,近4年审计费用共计840万元。其中,2015、2016、2017年报的审计结果均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但这3年康得新分别虚增利润23.81亿元、30.89亿元、39.74亿元。2018年,瑞华对康得新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结果。
一位审计从业人员介绍,“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是会计师通过执行了规范的审计程序后认为企业财务报表是公允的,如果企业被查出财务造假,会计师将负有责任;“无法表示意见”则意味着会计师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记者调查发现,2015年至2018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5名会计师担任康得新公司年度报告的签字会计师。其中,江晓、王支健在2018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李海林、江晓、邱志强、郑龙兴在2015年至2017年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其中郑龙兴的工作地点在广东深圳。
记者11日来到位于深圳市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该所工作人员称,郑龙兴近日未在办公室出现。
部分中介机构乱象频出,“看门人”沦为“放风者”
7月5日,证监会依法对新时代证券、银信评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中企华评估、中广信评估等5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涉及在财务顾问、评估、审计等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业内专家认为,中介机构通过保荐、审计、法律、评估、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为资本市场提供信息披露,对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部分中介机构为了抢夺市场、留住客户,将谨慎性原则抛诸脑后,甚至从“看门人”异化为“放风者”。
部分企业财务造假,一些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审计失败。包括康得新在内,近年来,万福生科、欣泰电器等企业接连发生财务舞弊案件。众华、利安达、立信、瑞华、大华等会计师事务所,屡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一桩桩丑闻的背后,几乎都存在审计失败的问题,一定程度影响投资者的市场信心。”宏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洪斌说。
评估有失公允,执业程序“走过场”。2017年,中联资产评估对九好集团的“忽悠式重组”给出虚假评估报告,被证监会“没一罚五”顶格查处。2018年,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接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成为首家被证监会派出机构处罚的评估机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部分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程序存在缺陷,审计评估过程迎合委托人需要,执业程序“走过场”,审计评估项目复核流于形式。
合规意识薄弱、片面追求业务规模,行业一定程度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一位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表示,面对来自大公司的业务,中介机构不愿意轻易放弃,为了争夺客户,行业独立性越来越弱。与此同时,违法成本也不算太高,导致一些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视而不见”。
提高违法成本,促中介机构尽责归位
不少专家认为,一些上市公司“造假”,中介机构“放风”,最终不仅伤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对市场诚信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在强化上市公司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同时,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也亟待加强。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认为,中介机构应为资本市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只有中介机构是勤勉尽职的,而且是客观公允的,才能实际反映上市公司的全面情况,广大投资人才能进行相应的定价、交易、投资。”邵宇说。
但当前,对于中介机构的外部制约和处罚力度仍然较弱,违法成本亟须提升。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副所长余凌曲认为,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往往是合伙制,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主要责任人很难逃脱责任;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往往是公司制,可供追索的赔偿有限。
“事务所是轻资产,可以破产了事,主要责任人可以换个事务所继续执业,而投资者得不到有效赔偿。”余凌曲建议,应确立利益受损投资者对中介机构的法律追索权。
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认为,对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管,应强化底线思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退出机制。
“对资本市场违法者的惩罚如果‘高举轻落’,违法违规将可能是部分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理性选择’。”陈华表示,建立完善行业退出机制,让市场真正优胜劣汰,才能真正帮助投资者选择优秀上市公司,促进资本市场健康良性发展。(记者孙飞、印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