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我省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为把社保降费减负工作落实、落地、落细,提升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对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决定5月份在全省开展社保降费减负宣传月活动,并于5月21日共同举办社保降费减负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市、县在当地同步开展集中宣传。全省各地通过张贴海报、设立咨询台、实地讲解等措施,深入宣传解读社保降费政策、办事流程等,确保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企业和群众得到实惠。
此次社保降费减负,可以用“降、调、稳、保”四个字概括。
“降”就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目前的19%降到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总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按基金可支付月数分别下降50%、20%及不下降。
“调”就是调整职工缴费基数政策。由过去依据各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我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和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保底封顶”的基准线。同时,将社会保险双基数改为单基数。调整后,缴费基数上下限都将降低,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职工及部分企业的缴费负担将有所减轻。“
稳”就是稳定社会保险缴费方式。规范执法检查,各地不得自行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工作,决不给企业增加新的缴费负担。
“保”就是保证应有基金收入。通过扩大参保覆盖面、鼓励中断缴费人员续保、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措施,依法依规增加应有基金收入。同时,用好国家就业扶持政策,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相应社保补贴。
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实施以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税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调整缴费基数政策、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据测算,5月份全省可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轻缴费负担19.4亿元,5-12月全省社保降费减负将达155.2亿元。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社保降费减负对我省社会保险运行有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大的冲击。我省将主动防范社保降费对基金带来的影响,统筹处理好社保降费与严格依法征缴的关系,多措并举确保社保持续稳定运行,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宣传解读社保降费政策,让群众“看得懂、算得清”,真正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坚守社保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职责,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记者 陈伟然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