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河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王作成发布河南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今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要求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明显降低企业负担,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省委、省政府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高度重视,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时保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决不允许减税降费政策“打白条”。今年年初,我省按照中央要求实施了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按50%顶格确定了减免幅度,对个人所得税实施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截至3月25日,上述政策已实现减税降费67亿元。省财政厅、税务局、人社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服务保障、加强协同配合,目前已经做好4月1日减增值税、5月1日降社保费各项准备工作。
据介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河南省即将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主要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由10%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但通过釆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増。同时,又完善了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对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另一方面,是实施更为明显的降费。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顶格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即由目前的19%降到16%,方案经国家批准后,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同时,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核算口径;稳定现行征缴方式,不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据介绍,省财政、税务、人社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省税务部门将釆取措施,加强企业培训辅导,优化升级征管系统,保障纳税人“开好票”“报好税”,算好减税“铁账”,确保深化增值税改革顺利推进。省人社部门将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为契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及时参保缴费,鼓励中断缴费人员续保,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保障养老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省财政部门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着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
为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打实落地生根,增强企业获得感,省政府将组织财政、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抓好宣传培训,讲清税制改革的意义、讲清税费调整的内容、讲清政策实施的效果,真正让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同时,省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打白条,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记者 陈伟然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