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间,针对美国出口管制及美国司法部指控福建晋华和联华电子涉嫌窃取美光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事件,福建晋华正式回应称,不存在窃取其他公司技术的行为,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福建晋华称,公司始终坚定走自主研发路线,不断加大投入,开展内存存储器关联产品的研发、制造,取得了一批专利成果。晋华公司始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存在窃取其他公司技术的行为。
不久前,曾经对存储业务寄予厚望的福建晋华,遭遇几年来最大的运营危机。
美国时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加入实体清单”,对福建晋华采取限制出口措施。美国商务部称,“福建晋华即将完成DRAM的量产,该技术可能源自美国,且将威胁到为美国军方提供此类芯片的供应商的生存。”
随后,美国司法部宣布,对福建晋华及其中国台湾地区合作伙伴联华电子提起诉讼,指控这两家企业涉嫌窃取美国存储芯片公司美光科技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福建晋华声明称,美光公司把晋华的发展视为威胁,采取各种手段阻止、破坏晋华的发展。美方将晋华列入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并采取司法措施。对此,晋华公司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立即停止错误做法,便利和促进双方企业开展正常的贸易与合作。
福建晋华是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晋江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的先进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此前晋华集成电路已纳入中国“十三五”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根据此前规划,福建晋华于2018年9月投产,月产能为6万片。
就在美国商务部的公告后两天,作为技术上最重要的合作伙伴,联华电子发布声明,表示决定暂停为晋华开发技术。联华电子是晋华在存储业务上最大的“盟友”,2016年5月,晋华与联电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开发DRAM相关制程技术。由晋华支付技术报酬金,开发出的DRAM技术成果,将由双方共同拥有。
“目前中国的存储芯片厂商中,量产最快的是晋华,现在只能搁置了。”一位接近晋华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晋华目前的处境十分被动。
11月1日,联电就上述事件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邮件采访时表示,“关于福建晋华近期的发展情况,联华电子将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与法规,并暂停获得当局正式批准的联合开发项目下已为福建晋华所进行的研发活动 ,直至获相关部门批准再恢复。”
就在11月1日,美光科技也对该诉讼发表了声明。美光科技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Joel Poppen先生在声明中称,“非常感谢美国司法部决定对窃取我们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提起诉讼。美光几十年来投入了数十亿美金开发知识产权。美国司法部今天的举措再次强调盗取商业机密的犯罪行为会得到公正处理。”
此次诉讼涉及的三名美光前员工为美光原台湾区总经理陈正坤、工程技术人员何建廷和王永铭。
这次事件是此前“联美案”专利纠纷的升级。
半导体行业研究机构芯谋研究首席分析师顾文军表示,中国是美光科技的最大市场,贡献了超过半数的销售额,或许之前美光在国内的一次禁售判决是导火索,引出了该公司在上海和西安的裁员,进而与美国政府沟通,出台了针对晋华的禁售。
2018年7月份,福州中院判定美光科技26种芯片产品在国内遭到临时禁售。而在此之前,联电、晋华、美光三者之间的“纠纷”就不断升级。
11月2日,对于窃取美光商业技术的指控,联电回应称,美国政府的起诉内容实际上与先前美光公司对联华电子提起民事诉讼所主张的内容是相同的。联华电子对于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在起诉前没有事先通知联华电子并给予讨论事件始末的机会,表示遗憾。
联电否认窃取美光技术一事,并强调自己在DRAM方面的技术实力。联电称:“对于任何联华电子可能违反法律的指控,联华电子都将严正以对,并拟竭力回应该等指控。”
而在媒体报道联电恐面临超过200亿美元罚金后,联华电子又于11月3日发布官方声明称,该案尚处于司法程序初期阶段,案件审理时间漫长,媒体揭露的罚金数额为原告主张的最高金额。联电表示,将配合司法调查并采取适当措施、提出证据抗辩,但从目前评估看,“此起诉对公司营运并无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晋华正处于装机验机的关键阶段,有部分机台已经进入工艺验证环节。但由于本次禁令,相关美国半导体设备供应商如泛林半导体,应用材料等已停止技术支持,并切断了全部的电话、邮件交流。除设备之外,晋华的软件系统也采用了较多美国供应商,如MES采购了美国IBM的产品,目前IBM也切断了和晋华的一切联系。”招商电子方竞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