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财经网讯,8月2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住房公积金调整内容为:
1,缴存人租住住房为未登记备案的,每月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再上浮50%。
2,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3,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在重庆、绵阳市域内异地购房,可按缴存地提取政策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受户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9月10日。
编辑:郭鹏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