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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6月25日,据“扬州晚报”消息,近日,扬州《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实施,施行期1年。其中,提出,在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其原有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
市住建局房屋产权和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有住房改善性需求的客群,随着其在市区购入改善型住房,凭新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在持有原有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基础上,可直接出售原房屋,不再执行原先网签三年限售规定。
此外,通知称,继续执行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现行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编辑:黄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