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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5月2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明确要从四个方面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即实行专户管理、规范资金缴存、完善使用管理和强化风险防控。
在规范资金缴存方面,通知明确商品房项目预售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地产营销场所入口处、签约缴款处和其他显著位置张贴预售监管账户信息。落实房地产项目联系人制度,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至开盘前,以及销售期间,项目联系人应实地查看项目公示信息是否完整,抽查预售资金是否按监管要求到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合同签约前书面提示购房人,告知应该将定金、首付款等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并及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要求购房款存入非监管账户,严禁预售资金“体外循环”。各市县要建立预售资金监管信息系统,逐笔核查已网签商品房购房款项到账情况。加强对房地产营销场所的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在显目位置张贴预售监管账户信息,是否将POS机关联至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是否有营销人员违规诱导购房者将购房款存入非监管账户。
编辑:黄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