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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5月29日,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明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两年。
编辑:黄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