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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4月23日,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消息,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地区外,在符合规划用途管控和风貌保护要求,且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按照“一楼一策”组织实施。区政府授权确定实施主体后,实施主体会同项目所在街道(乡镇)、责任规划师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征询居民意向,并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和改建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方案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指导优化,征求责任规划师意见,并通过公示、座谈等方式充分征询居民意见。改建实施方案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负责审核。规划设计方案、改建实施方案应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办公室备案。
改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增量原则上不超过30%,超过30%的,改建设计方案需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定;对于受规划条件限制,难以满足全部就地上楼条件的,结合腾退置换政策组织实施。
编辑:黄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