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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生活讯 4月11日,财经网生活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获悉,成都纵横航旅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该公司于2021年3月注册微信公众号“纵横航旅出行”,并向会员提供在线订票、休息室预订等服务。“航旅纵横”App是中国航信于2011年12月推出,并已成功注册商标,在各大应用市场累计下载安装8.1亿次,相关名称在相关公众中已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监管部门认为,成都纵横航旅作为同业经营者,对“航旅纵横”应当知悉,但其仍然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纵横航旅”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主观上具有攀附他人商品知名度的故意,客观上也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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