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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3月30日,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铜陵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明确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经审查批准后,申请人自行结清商业贷款、解除原贷款抵押,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公积金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本人账户;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审查批准并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商业银行指定还款专户。
据悉,商转公贷款额度除应符合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关规定外,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借款人采取“以贷还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1个月还款本金后的额度。
编辑:黄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