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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3月20日,一则”女子去年双11网购家具仍未发货”的消息登上热搜。
据白鹿视频报道,内蒙古刘女士去年双11期间从网上订购了一款家具,但商家以各种理由5个月时间迟迟不发货,直到最近,商家联系刘女士称因送货地址太远要求刘女士自提,不然只能为其退款。对此,刘女士表示,现在网购很多商家都会因地区偏远去私信买家退款,表示理解,但希望不要找借口浪费彼此时间。
财经网就此类情况向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咨询。王律师表示,首先,这种迟迟不发货的做法有失基本诚信。迟迟不发货不仅会让消费者的体验变差,更会直接导致消费者购物目的无法实现或打乱消费者的购物期待。其次,如果在当初销售时,明确说明送货时间,但是一而再再而三以各种借口和由头延迟,这种做法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再次,如果商家实际做得和宣传不符,还属于虚假宣传,应当承担虚假宣传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外,他建议消费者遇到此类事件取证要先行,把相关的购物记录,沟通记录等做好取证和保存,也可以向购物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以及当地的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进行投诉。如果以上还是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可以到法院提起相关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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