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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3月3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于2023年3月3日,泓景(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规限下提供4.5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36个月。泓景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其于融资协议项下责任由本公司担保。
融资协议规定,倘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公司已发行之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之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再是本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倘越秀企业不再对本公司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合共约39.78%。
编辑:黄宁关键词: 定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