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2月15日晚间,中国恒大、恒大物业发布报告称,有关集团约人民币134亿元的存款质押被相关银行强制执行一事,独立调查委员会已完成独立调查。
2020年12月中至下旬,基于恒大集团的资金需求,恒大集团提出开展一个专项融资业务,具体方案为利用附属公司对外做质押,为第三方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第三方融资所获取资金通过借款及╱或投资形式投入到恒大集团。
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公司的金碧物业、 金碧恒盈、金碧华府、恒大恒康、金碧世家和金碧恒康六家附属公司通过银行1 - 8(8家中国境内商业银行),为36家第三方(作为被担保方)融资提供该质押,相关的资金透过部分被担保方及多家通道公司(扣除费用后)划转至恒大集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该质押担保期限届满,因触发质权实现条件,银行划扣╱划转了合计 约人民币134亿元的存单存款。
涉及3组存款质押担保
公告显示,该笔质押可分为3组。
具体而言,第一组存单质押担保为20亿元。
2021年3月,金碧物业以人民币20亿元定期存单为第三方公司融资向银行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得人民币19.554亿元银行借款。上述第三方公司通过通道公司以增资和提供无息借款形式把资金转入贵州广聚源。
因上述第三方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银行于2021年9月对金碧物业的约人民币20亿元存单进行了划扣。
第二组质押担保为27亿元。
2021年6月,恒大地产和╱或其附属公司向第三方公司借款人民币27亿元,所得资金用于偿还恒大集团对本集团的应付帐款。金碧物业收到人民币27亿元后,向恒大恒康及金碧恒盈分别转帐人民币17亿元及人民币10亿元。恒大恒康及金碧恒盈收款后,以合计人民币27亿元银行定期存单为多家第三方公司融资向银行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使被担保人或收款人及其相关指定人士于银行获得承兑汇票。资金透过通道公司转至一家第三方公司。
因被担保的第三方公司在融资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银行于2021年9月对金碧恒盈及恒大恒康的人民币27亿元存单进行了划扣。
第三组存单质押担保为87亿元。
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金碧华府、金碧世家、金碧恒盈、恒大恒康及金碧恒康以合计人民币87亿元存单为合计17家第三方公司融资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使其中部分第三方公司或其指定收款人获得人民币87亿元承兑汇票。
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人民币87亿元存单质押担保期限届满,因被担保人发生违约行为,银行对金碧华府、金碧世家、金碧恒盈、恒大恒康及金碧恒康的存单质押担保约人民币87亿元进行了划扣╱划转。
多名高管参与质押安排
恒大物业称,该质押事件所涉及的存单质押担保均非基于本集团自身的实际经营需要而作出。
中国恒大在公告中指出,本公司时任执行董事夏海钧和潘大荣以及本公司及恒大地产时任的执行总裁柯鹏参与了该质押的相关安排。鉴于此,董事会决议并要求他们辞职。经调查后,独立委员会不建议恢复夏海钧、潘大荣或柯鹏的原有职位。
恒大物业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划扣╱划转的人民币134亿元存单,恒大物业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向被担保人,或依据债权债务关系向资金实际流入方或使用方追偿。
据悉,恒大物业正与中国恒大商讨偿还该质押所涉及款项的方案,方案主要透过恒大集团转让资产予本集团抵销相关款项。
编辑:王亚静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