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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2月2日,财经网从“洛阳发布”了解到,近日《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正式下发,明确3方面20条举措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措施提到,落实个人最高贷款金额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65万元政策,优化首套房贷款条件,提升服务效率。支持开展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业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洛阳市区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宅,交纳契税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0.5%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在洛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洛缴纳社保,在城市区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可分别享受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已按照《洛阳市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措施提出,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落实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即备案模式,利用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等技术实行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
此外,积极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结清房产抵押贷款,实现已抵押房屋的“带押过户”,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编辑:王亚冉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