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调整了预售许可证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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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明确了预售证许可办理、预售资金监管等问题。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通知》,发现有两大亮点。第一个亮点在于——商品房项目最低可以按楼栋办理预售许可证。
《通知》显示,商品住房项目(含共有产权住房,下同)可按栋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分套(间)申请。地下可售仓储、车位等可单独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按预售许可范围进行预售资金监管,对已纳入监管范围的预售资金不重复监管。
而在此前,北京对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规定为:一个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可售住宅部分,最多可以申请办理两次预售许可证,但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
调整过后的新规,则意味着北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办理的次数有所增加,从最多两次变成楼栋有多少,次数就可以有多少。也就是说,假如某小区有12栋楼栋,即可办理12次预售许可证。
针对于此,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商品房预售范围的调整上,北京在持续地优化,本次将范围缩小至按栋申请,放松力度相对较大,预计住房供应节奏将会有较为明显的加快。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也认为,该政策有利于调节区域市场供应节奏,改善部分核心板块供应端乏力现象。
而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该政策的调整,有望使房企的资金回笼的速度加快。他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以往有最多两次预售许可证申请的限制,对于房企来说会仔细权衡两次开盘的时间点,销售资金的回笼也会集中在两次开盘的时间,而本次调整之后,房企可以增加申请预售许可的次数,同时也可以起到资金更稳定回流的效果,对于资金压力大的房企来说更是显得尤为重要。”
而本次新政的第二个亮点在于——预售许可证允许延期6个月。
《通知》显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截止日期为预售方案中确定的房屋交付日期,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应与预售方案中确定的交付日期一致。预售许可确需延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每次不超过6个月,截止日期为不动产首次登记日期。
同时,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延期时,如项目尚未交付,应提交预售许可延期申请及确保项目交付的书面承诺、措施等,确保预售资金专项用于工程建设。
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表示,预售许可到期后,期房预售证换成现房销售证,中间几个月的办理周期是无证状态,正常是不允许卖房的。“有很多因素可能造成暂停施工,这会导致到交付时间了,但楼房还没达到交付条件,那么预售许可证延期,就不影响卖房了。”
在陈文静看来,“预售许可证延期6个月”这一条款,减少了预售和现售之间转换的空窗期。
“此举将对项目存在延期交付等现象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切实解决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困扰与漏洞。”关荣雪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此外,《通知》还对房价进行了限制,不允许出现“分批涨价”的现象。《通知》显示,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已承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申请预售许可应按照承诺价格填报“一房一价”;未承诺价格的,同一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楼栋,后期申报预售价格不得超过前期同品质产品申报预售价格。
“这也是坚定房住不炒,避免企业借机涨价追高的重要举措。”陈文静表示。
编辑:王亚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