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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汽车讯 8 月 4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目前,北京全市 1900 余处“电子警察”对通过手持方式接打移动电话、收发信息、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通过车载电子显示屏观看视频节目以及长时间操作车载电子显示屏导航系统等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均进行抓拍记录,并纳入执法系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有上述“分心驾驶”违法行为的司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 200 元罚款、驾驶证记 3 分。
编辑:安安关键词: 车载导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