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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刺激作用未显待细则出台

大家车网 2013-11-21 10:41 来源:网摘 作者:综合报道

汽车三包刺激作用未显待细则出台(2)

  融资租赁购车存“三包”纠纷

  上海绿地汽车集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除了上述异地“三包”问题外,汽车“三包”在多方面都亟待完善。比如,随着汽车金融的不断发展,现在越来越多消费者采用了融资租赁的方式购车,而由于融资租赁业务是将车抵押给第三方租赁公司,因此即便是私人用途,这些在租赁公司名下的车辆很难享受汽车“三包”。这是因为汽车“三包”主要针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退换,因此成立的条件必须是以私人名义购买的车辆,而租赁公司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

  同样道理,以单位名义购买的车辆也可能产生“三包”纠纷。“按照汽车‘三包’规定,一辆以单位名义购买的车辆不包含在汽车‘三包’范围内,但如果在汽车‘三包’期间,这辆车被过户给个人,那又该如何对待呢?”上述绿地汽车集团负责人指出。

  对此,有经销商认为,只要能够出具《三包凭证》,就理应享受汽车“三包”,但有人认为,车辆最初是以单位名义购置,就不包含在“三包”范围内。如此看来,这些尺度很难统一。

  汽车“三包”政策细则有待完善

  汽车“三包”需要在不断试水过程中完善细则,但从终端市场而言,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销商,都难有推动的积极性。

  “一般的质保服务已经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并且退换车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有很大损失,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消费者不会尝试。”上述绿地汽车集团人士表示。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 (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确定。

  据上述绿地汽车集团负责人介绍,目前除了东风日产将n定为0.5%外,其余大部分的厂商都定为0.8%。如果按照0.8%的系数来计算,以一辆行驶了5万公里,车价在20万元的车型为例,如果在“三包”期出现退换车情况,消费者将承担的费用高达8万元。

  此外,如果消费者执意退换车,而经销商并不认同,那消费者很可能会向相关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而这笔鉴定费用也需由申请人暂时垫付。如果检测结果对车主不利的话,这笔费用最终只能由消费者承担。

关键词:汽车三包政策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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