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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10月实施 再次"胎动"或瓜熟蒂落?

大家车网 2013-04-25 09:58 来源:雅安日报 作者:

  除了汽车空气质量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一直“难产”的汽车“三包”政策也是代表、委员们屡屡提及的话题。

  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与全国人民爽约10年的大好政策,终于有了新进展: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一石激起千层浪。汽车“三包”多年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究竟这次是再次“胎动”还是瓜熟蒂落?我们拭目以待。

  爽约10年

  汽车“三包”堪称“难产”法规

  “我都不晓得听到好多次了,不晓得这次是真还是假。”针对汽车“三包”即将出台的消息,记者随意走访了10多位市民,他们的答复均表示习惯被爽约了。

  确实,关于汽车“三包”出台的新闻记者写了不下三遍。这个让广大消费者关注多时的大好政策,可谓整个汽车行业中当之无愧的“难产”法规。

  查阅资料,发现早在2003年,有关部门为草拟汽车“三包”规定,多次召开了专家研讨会,终于在2004年底形成了草案,并开始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虽然汽车“三包”的法规从草案成文并开始征求意见也花了不少时间,但就是无法实施这临门一脚,一直“征求意见”到2005年就如石沉大海,再也没有了音讯。

  2006年,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机构再次组织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但最后汽车“三包”仍然“不见庐山真面目”。

  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希望这次大家真的能“盼得伊人来”。

  有效期内

  修理时间超过35天或5次可换车

  此次审议通过,并即将实施的汽车三包政策究竟包哪些?来看记者解读。

  汽车“三包”规定,“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在有效期内,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积超过35天的,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积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借三包凭证、购车发票要求换车。购车2个月或3000公里内,可免费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发动机和变速器,严重质量问题可免费换车或退车。

  汽车“三包”的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包修期内,每次修车的时间超过5天,应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给予合理交通费用补偿。此外,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明示的包修期高于3年或6万公里,必须依据企业规定执行。

  按照规定

  八种情况不“三包”

  从此次即将出台的政策中不难看出,汽车“三包”的实施势必对在汽车交易过程中一直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撑了腰。但是,也不是出现所有的问题都能“三包”。

  按照规定,以下8种情况将不享受汽车“三包”待遇: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由此可见,购车过程中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尤为重要,千万别因不开发票少给钱而赔了夫人又折兵。对于喜好个性改装的消费者来说,也要小心行事,别为了“拉风”,改出质量问题,厂商可是不会认账的。

  短评

  汽车“三包”,希望你别爽约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认为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对汽车厂商自身的产品质量来说,是一种监督,是对自己产品质量负责的行为,也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件好事。

  然而,就是这么一件大好事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与消费者爽约十年。

  如今汽车“三包”将于10月实施的消息传遍整个网络,我们看到尽管汽车“三包”内容里一再强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却遗憾地发现,其中并未有关于汽车质量鉴定方面的完善条款。

  众所周知,如今汽车是否有质量问题大多是由厂家直接派人来进行检验,对于这种厂家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博弈,消费者赢的几率有多少?

  眼下,离汽车“三包”政策的实施还有半年时间,我们希望,这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大好政策能更加完善,能如约与大家见面。

关键词:汽车三包   责任编辑: 谷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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