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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考试执行新规 重点车辆信息变更须备案

大家车网 2012-10-16 07:17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

根据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从2013年1月1日开始,驾驶员考试将统一启用新的规章。近日,省交警总队就广大市民较为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明年1月1日全部执行“新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驾校报名的学员中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参加各个科目考试的时候是否适用新规定,在2013年1月1日之前报名的是否也按照新规定进行考试。

对此,省交警总队车辆处李凤林科长表示,目前参加驾驶员考试的学员还需要按照旧的考试规范进行考试。但是,在2013年1月1日之后进行的考试都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也就是说,适用标准的选择不是按照报名时间进行划分,而是按照参加考试的时间进行划分。

据介绍,在新规定实施前,为了让学员更快地适应新制度,交警部门将针对参与驾考的学员设置一定的适应期。这主要是考虑到新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学员应对复杂交通情况的应变能力。具体设置适应期如何执行,还需要进一步确定。但在实施之前会提前通告驾驶员培训机构,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

重点车辆信息变更须备案

除了驾驶员考试的相关变化以外,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力度的加强也成为市民议论的焦点。

对此,李凤林科长介绍,对重点车辆的管理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保障营运驾驶人关键信息的准确真实和及时更新,将加强对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提示和管理。

公安部发布的“新规”中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在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长春晚报)

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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