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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细则

大家车网 2012-09-26 17:38 来源:江西交通信息网 作者:武玉彤

    9月14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召开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布置会,对江西省交通运输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积极做好江西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厅巡视员孙茂刚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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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茂刚在讲话中指出,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是国家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促进公路交通科学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服务为本、畅通主导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重要意义,做到抓落实到位、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懈怠、措施要细致。一要严格按照国发〔2012〕37号文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确保政策统一、口径一致、操作流程统一规范;二要加强管理,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站畅通,切实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和效率;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引导,密切沟通协作,按照国务院领导提出的“把好事办好”的要求,全力确保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布置会后,江西省厅接着召开记者通气会,向新闻媒体记者介绍了江西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有关情况。《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等10多家媒体的记者出席会议。

    据悉,自2012年国庆节假日起,江西全省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公路)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期间(2012年国庆节连休日为9月30日至10月7日),免收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通行费。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江西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在上述重大节假日期间,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仍按照正常程序在入口发卡,出口收卡免费放行。

责任编辑: 陶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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