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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汽车销售行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或减半

大家车网 2012-07-03 09:2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导读]从去年10月份开始,佛山针对汽车销售行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收费标准按照销售额的0.2%计征。征收之初,曾引发业界热烈争议。

从去年10月份开始,佛山针对汽车销售行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收费标准按照销售额的0.2%计征。征收之初,曾引发业界热烈争议。近日,佛山市政府在其官网针对公众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汽车销售行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启事,拟降低征收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降低收费标准是好事,这将惠及车市。当前,汽车竞争进一步白热化,经营倒闭或转手时有发生,对汽车销售行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会加剧汽车经销商的负担,并最终导致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建议取消该收费。

调整消息引热议

征求意见稿指出,根据佛山此前出台的《佛山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去年10月起,佛山开始对汽车销售行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标准为0.2%。目前,为减轻企业负担,佛山发改委通过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修改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从2012年第一季度起,佛山市汽车销售行业价格调节基金由按汽车销售额0.2%计征调整为按销售额0.1%计征。

目前,市发改局已按《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在佛山市政府网上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记者走访发现,除通过网络向公众征求意见外,此修改意见稿还通过协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民意。读者可登录佛山市政府网页了解详情,并发表意见。

车商:

经营压力大吁取消征收

价格调节基金自去年10月1日征收以来,一直引发商家的广泛热议。有商家告知,以一辆售价20万元的车型为例,车商需要为此多支付400元的费用。不少车商认为,看似不大的数目,其实占据车商利润很重要的组成。汽车销售原本属于薄利环节,虽然此举不至于导致车商难以为继,但严重加重了商家的运营成本,在近年来租金上涨和人工上涨等前提下,对经营者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以一年销量1000辆汽车、销售额1.5亿的经销商为例,如果市场竞争恶化,车商销售无利润,经销商需要为汽车销售支付价格调节基金额外支付30万元,这会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即使减半征收,仍需要支付15万元。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因为车市竞争的加剧,经销商倒闭或者易主的现象,在佛山也频频发生。

消费者:

担心商家转嫁成本

除了车商呼吁取消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外,绝大多数受访的消费者同样反对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居住在里水的准车主何小姐表示,自己是不相信商家会出让利润为购车者交税的,有关部门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增加的费用,必然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因此,征求意见稿降低征收的标准,也必然惠及佛山消费者。

业界:

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

汽车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整体车市不景气,尤其是类似佛山这种较为成熟的汽车消费市场,很多的汽车经营者已经举步维艰。数据显示,去年佛山在新增近20家4S店的前提下,销量却同比2010年少了3000辆。汽车行业处于终端环节,仍需要政策扶持。价格调节基金作为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不应存在“为收费而收费”的现象。因此,在当前的环境下,对汽车销售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还需对市场作调研。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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