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6-28 00:00 来源:网摘 作者:
我国首个《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7月起实施。但就目前来看,出台的国标只是一项技术标准,限制的只是儿童乘车安全产品本身,而作为对儿童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驾驶员,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来约束驾驶行为。
上周,在由中国汽车文化促进会和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共同主办、好孩子集团独家赞助的好孩子“关爱生命关注儿童乘车安全”公益论坛上,好孩子集团副总裁竺云龙表示,反观欧美等国都已对驾驶员提出了强制性的要求,像在美国,未满4岁或体重未达18公斤的儿童,如果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被罚款100美元;在德国,未满12岁且身高未满150厘米的儿童,如果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被罚款80欧元;在日、韩,未满6岁的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作为国内最大的儿童安全座椅生产企业,好孩子集团副总裁竺云龙透露,就儿童车用安全座椅的使用情况来看,在中国,如果有孩子,100辆车里只有4辆车有儿童安全座椅;但是在有立法的欧洲国家,100辆车就有95辆车有儿童安全座椅。而我国安全座椅使用率低下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民众对于儿童乘车安全意识的淡薄,且没有政府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对驾驶员的强制约束。所以,竺云龙强烈建议,国内急需出台强制性的相关法律来约束驾驶行为。
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