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2-31 00: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近五成乘用车车船税每年可减60元
本报讯 (记者田欣 通讯员赵永清、苏动宇)今年,广东省将实施新的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全省近五成乘用车车船税每年可减少60元。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今年1月1日起,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针对乘用车,税法及实施条例只是给出了全国的适用税率幅度,具体适用税额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确定。
根据广东省政府正式批准的新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排量为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税额为3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额为420元。
家庭用车排量大部分都为1.6升到2.0升之间,以1.6升为例,旧标准税额为420元,而新标准则为360元,比之前少了60元。不过排量超过2.0升的乘用车税负就增加了,比如排量为2.5升的乘用车,新标准为720元,与旧标准420元相比,增加了300元。
据省地税统计,按照新的税额标准,从2012年起,全省摩托车和47%的乘用车车船税每年可减少60元;全省挂车车船税每吨可减少48元。纳税人的负担大大减少。
(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