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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担心汽车“三包”规定再爽约

大家车网 2011-10-10 17:29 来源:中国汽车报 作者:

  9月20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看到,在这个文件中明确了消费者在哪些条件下,具有退货权,这是个重大进步。此外,该局还计划在10月下旬举行相应的立法听证会。看上去,国家质检总局这次是要动真格的了!

  国家质检总局的种种举动让人们既高兴又担忧。令人高兴的是,汽车“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作用无庸置疑,如果能够出台,将成为今年继新《车船税法》后又一个关爱民生的汽车政策。而且很显然,如果汽车“三包”规定真的能出台,必然会推动汽车产业的良性发展。令人担忧的是,7年前质检总局就曾计划出台汽车“三包”规定,但2004版的汽车“三包”规定在宣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没了下文。那么,2011版的汽车“三包”规定会不会再次爽约呢?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国内政治、经济大环境下,这种担忧大可不必。随着汽车生产、使用等多方面环境的变化,以及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的大背景,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可以说没有悬念。

  首先,随着汽车产业所处环境的改变,中央政府对发展汽车产业的政策导向发生了变化。2004年时,受当时国内经济总体形势影响,汽车市场表现低迷,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生的汽车工业,需要国家大力鼓励扶持。因此,在当时的背景下,政策导向难免向汽车制造商偏移,规范、约束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和相关利益团体行为的汽车“三包”规定才会最终不了了之。然而经过7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产业发展已完成了量的突破,进入由量向质的转变阶段。在这种背景下,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无疑能够加快这一转变的进行。因此,政策由汽车制造商导向转向消费者导向也就成为一种必然,在这种博弈中,后者处于有利地位。

  其次,与7年前相比,汽车“三包”规定具备了坚实的实施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国内汽车设计、制造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产品品质和可靠性与2004年时已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自主品牌企业近年来的进步有目共睹,这种转变使得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非但不会对自主品牌企业造成严重打击,反而能够促使其向更高目标迈进。

  最后,出台汽车“三包”规定是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在我国乘用车年销量已接近1400万辆的情况下,由汽车故障导致的消费者、经销商、厂家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如果没有汽车“三包”规定对厂家与经销商行为进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有可能会让产业在低水平发展,严重阻碍国内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笔者认为,汽车“三包”规定目前已具备了实施基础,更有实施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在“十二五”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出台汽车“三包”这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策,已是一种必然。

责任编辑: 林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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