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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7月1日起对违规行驶电动车由劝告改为处罚

大家车网 2011-06-29 09:21 来源: 晶报 作者:

  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较多,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是禁行电动车的主要原因。据统计,2010年深圳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68宗,造成64人死亡。

  晶报讯(记者 谢银波)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了解到,7月1日前交警部门发现违规行驶的电动车将以劝告为主,7月1日起将正式处罚。交警部门一负责人还表示,《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将会以其为依据,确定电动车上路的具体执行办法。

  人大:

  电动车“以限为主”

  对电动自行车是“限制”还是“禁止”——自上月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起,电动车的“待遇”问题,就成为全城争议焦点。记者在近日深圳市人大二次审议的草案上看到,132个条文中,有110个条文均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以限为主”奠定了电动车在深“处境”的基本格调。

  在近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表示:“限制”即交警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划定区域、路段、时段,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电动车将被暂扣,车主将处以500元罚款。但警用车辆及有特殊需要的邮政、快递、市政公用设施抢修业务的车辆,可以由交警部门核发专用标志上路通行。

  交警:

  7月1日起正式处罚

  记者发现,根据深圳市公安局5月26日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区域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通告》,从6月6日到12月5日,深圳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驶入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等主要市区。“目前,我们正在对电动车禁行劝导,7月1日起将正式处罚。”交警如是说。

  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对违规行驶的电动车进行劝导教育,已经成为值班交警的常态工作,7月1日前,交警部门发现违规行驶的电动车,仍以劝告为主,7月1日起,将正式处罚,对违规骑行者将罚款200元,如拒缴罚款将暂扣车辆,目前这一执行措施的思路尚无变化。但该负责人也表示,一旦《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交警部门也将会以其为依据,确定电动车上路的具体执行办法。

  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较多,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是禁行电动车的主要原因。据统计,2010年深圳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68宗,造成64人死亡。

  车主:

  速递员业务量受影响

  近日来,记者在深圳部分规定禁行的区域看到,基本上没有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通告》早就对部分行业形成了“震动波”。快递员黄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韵达速递有的分拨点已经开始使用单车来派件,平时能够送个三四十个快件,改用单车后派件数量锐减,根本难以维持生计,目前他已辞职,收拾妥当后准备回老家了。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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