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6-21 00: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导读]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针对上述制定了行业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规范,并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7月5日从北京保监局了解到,为了彻底“治堵”,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北京保监局经过反复论证,推出了三项新的措施。
首先,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首先应积极协助无责方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全责方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可以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全责方保险公司应依法在全责方投保范围内直接向该客户支付赔款。
其次,保险车辆“互碰自赔”机制也纳入“治堵”措施。即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车辆都在北京市投保了机动车事故强制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机动车损失险,且交通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坏,不涉及其他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那么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经受理方保险公司查勘定损,认定符合“互碰自赔”机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单独向各自车辆的投保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针对上述制定了行业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规范,并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外,进一步建立快捷方便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是“治堵”又一项措施。如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可以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文字记录自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与《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可作为认定交通事故事实的证据和保险索赔的依据,保险公司要及时办理理赔,不得因此拒赔。
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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