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5-11 00: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国家严打醉酒驾车 首批醉驾刑案昨开审(1)
80后领结婚证前聚会告别单身却醉驾或要蹲大牢 酒后送大醉的朋友回家结果自己却被查出醉驾面临刑罚
准新郎李某,准备“五一”领结婚证前和光棍朋友们小聚,中途未婚妻打电话说肚子疼,急忙开车回家,结果被查出了醉驾;深圳本地人黎某,则是朋友在聚会后,一名醉酒朋友要开车回家,黎某喝得比较少,就抢了钥匙送朋友回家,谁料帮了朋友却把自己“搭”了进去……
醉驾者理由往往情有可原,然而违法必究,他们可能成为深圳第一批因醉驾入狱的人。
昨日,深圳第一批4起醉驾刑事案分别在罗湖法院和宝安法院同时开庭审理,罗湖3起、宝安1起,其中一男子是香港人。案件使用简易程序,4名被告庭上均表示认罪及悔罪,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目前,4起案件均未宣判,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案例一
喝酒告别单身变成告别“自由”
1985年出生的李某是这次年龄最小的一名醉驾案被告。他本是一位准新郎,准备五一回家领证结婚,但是由于醉驾,结果站在被告席上。
根据李某在法庭上交代,今年4月30日晚上,李某和几个“打光棍”的朋友聚会消夜,喝酒庆祝即将告别单身,李某说当天晚上喝了两瓶啤酒。“本来我准备把车停到附近小区里面,明天再来取的。”到5月1日凌晨1时多,李某的女朋友打电话过来说肚子疼,因为担心正在孕期的女友出事,李某马上开车回家,结果在深南东路上被交警截下。
根据检方指控,2011年5月1日1时34分许,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轿车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向西路口行驶,被罗湖交警大队设卡查车点拦截下车。经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在被告人李某抽取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28.4毫克/100ml。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李某痛哭流涕,希望法官能给他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在量刑建议时,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情节轻微,有悔罪情节,建议判处5个月以内拘役。
案例二
香港男自称不知内地醉驾入刑
1961年出生的朱某是这批醉驾者中唯一的香港籍男子,是香港一个货柜码头的主管。根据检方指控,2011年5月1日零时46分许,朱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经罗湖区深南东路与向西路交界处时,被交警查获。警方对被告人朱某抽血送检,经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朱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89.2mg/100ml。
朱某在法庭上称,自己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并不知道内地醉驾要入刑。
在量刑建议时,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朱某3个月以内拘役。而朱某的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称,朱某没有主观犯罪恶意、犯罪情节轻微,而且身体有病不适合服刑,建议法庭判处有罪但免予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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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可岚